魏英杰:最艰难的一个月已过去,我们还在一起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2日07:08 东方早报

  作者:魏英杰

  今天下午2点28分,汶川大难就一个月了。这个最长、最艰难的一个月已经过去,但还远远没有到划句号的时候。抹干泪水,我们还要继续前行。日前,国务院公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意味着灾后重建工作正式步入轨道,更长的路我们还要一起走。

  抗震救灾告一段落,如何开启灾后重建之门?我们认为,一者在于面对悲剧,吸取教训,一者在于开放视野,借鉴经验。综其要者,大概有以下几方面:

  首先是地震的预防预测。地震不可防,减灾却大有可为。在汶川县城,房屋倒塌并不是很严重。据汶川常务副县长所说,重要原因在于当地近年刚按照国家对地震带房屋建造要求,对县城房屋进行大改造。(见5月26日《三联生活周刊》)可见,相关部门理应尽快完善防震减灾体系。

  其次是房屋建筑质量。正如有杂志所言,这次地震犹如“抽检了中国建筑”。目前,有的地方已经开始了对公共建筑的建筑质量检查,我们期望这样的举措能够惠及全国。

  第三,灾难发生后,数十万志愿者奔赴灾区,共赴时艰,可歌可泣。但这些志愿者成规模者少,救灾经验丰富者更少。所以,有必要改革现时慈善管理体制,以利于慈善事业的成长。此外,还应学习国外经验,组织和培训专业救援人员,培养一支能够招之即来,来即能“战”的民间专业救援队伍。

  以上都是开启灾后重建工作的必要议程。而对于具体灾后重建工作,依据《重建条例》和相关经验,我们认为有必要关注以下几方面:

  第一,立足长远,以人为本。灾后重建是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惟有立足长远、科学规划,才能在地震废墟上重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家园。

  第二,坚持公开透明。在抗震救灾过程中,由于信息公开,使国内外第一时间了解灾情,赢得国际社会普遍赞誉。在重建过程中,仍必须坚持公开透明的方针,为重建创造良好舆论环境。国务院新闻办副主任王国庆昨日也表示,,将坚持公开、开放的方针,为境外记者赴灾区采访和客观、准确报道灾民安置和灾区重建努力创造条件,提供方便。

  还要指出,《重建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编制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应当吸收有关部门、专家参加,并充分听取地震灾区受灾群众的意见;重大事项应当组织有关方面专家进行专题论证。这说明,灾后重建将采取开门纳谏、集思广益,随时接受民众监督的机制。而坚持公开透明,应为灾区重建的先决条件。

  第三,借鉴经验,让民间充分参与。灾后重建需要开放视野,向其他国家和地区借鉴经验。在这方面,美国、日本和中国台湾地区,不乏案例可循。其中尤为重要的一点,就是开放民间参与。这不仅意味着要向灾区之外的各有关机构开放,而且不能将当地民众排除在外。

  于前者,《重建条例》第五十六条也作出规定,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投资地震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恢复重建。重建,不光是重建新楼房,也是重建文化和人心,政府当然是主导力量,但肯定无法一一兼顾,惟有吸收民间有益力量参与,方能提高效率、全面兼顾。于后者,应当看到,灾后重建和当地民众息息相关。有民间组织就提到,每为一地修建学校,一定会邀请村民参与,使他们明白这是在为自己的子女盖学校。这样做,村民一定会产生高度认同,积极投入其中。整个灾后重建,也同此理。

  最后还要强调一点,这次地震波及几乎所有羌族聚居地。因此,灾后重建工作必须着力保护当地独特人文环境,尽力维持和延续羌族人民的文化传承。在这方面,似有必要成立专门委员会,负责协调和处理相关事务。

  这一个月对许多国人而言,必定是人生最漫长的一个月。今天以后,继续关注灾区,走好重建每一步,这既是对死难者的告慰,也是对生者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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