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追求自由的范美忠感到自由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3日09:47 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作者:曹林

  都江堰光亚学校教师范美忠地震来临时丢下学生独自逃跑,事后不仅不以此为耻反省自己求生本能下的惊慌失措,反而沾沾自喜、洋洋自得地对逃跑做了一番高调的辩护,辩称他没有义务去舍命救学生,辩称自己是一个追求自由的人———他的这段自白激起了舆论如潮的批评,人们并非反感他的逃跑,而是反感他以自由之名为逃跑作狡辩。

  面对舆论激烈的批判,面对自己学生的质问,面对身边亲人的责怪,甚至面对自己良心的叩问,不知道满口自由公正、一心追求自由的范美忠此时此刻感受到自由没有?也许他在“以自我为中心”的价值伸张中偏执地把个人抬举到了凌驾一切的地位,个人完全不受外在强制的约束,获得了抽象空间中的“个人自由”了,可他在现实中失去了舆论的认同,失去了学生的尊重,失去了身边亲人的理解,甚至时刻面临着良心的拷问和良知的折磨(范接受媒体采访时所坦诚的)———这种失去了外界认同、与身边人割断了联系、把自己孤立了的自由还能叫自由吗,这种自由有意义吗?

  这就涉及自由的定义,自由不仅仅是你一个人的事情,而要在你与别人的关系中定位自由,在与别人的交往中感受到自由。每个人不是彼此孤立的个体,不是自然状态中各顾自己的原子式存在,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而是彼此关联中的社会性存在,一个人得与另一个人、一群人发生关系,任何自我确定是社会历史地形成的,人是社会关系的产物,脱离社会关系的抽象的人、先于社会生活的超验的人都是不存在的。所以自由不仅意味着保全自己的性命,不仅意味着免于他人的强制这种消极状态,不能仅以自己为中心,还必须与他人发生关系———孤立的自由是没有意义的,你得获得他人的认同,你得赢得朋友的尊重,你得被别人信任和依赖,你得爱别人和被别人爱,这样的你才能感受到一种完整的自由。

  这种协调自己与他人关系的东西,就是道德。自由离不开道德,你被深深嵌入这个社会中,你追求个人自由必须以一些美德为基础,必须履行一些外界对你的道德期待,必须承担你的社会角色应担当的道德责任,必须为了赢得认同而承担一些义务———比如老师应保护自己的学生,医生应保障自己病人的权益,船长应保障自己乘客的安全,只有每种角色中遵守着相应的道德,赢得相对应的人的尊重和爱,你才能真正获得自由的感觉。

  休谟在此问题上也是如此态度,他说:从人的自然本性来看,我们无法证明人一开始就具有关怀他人的利己主义动机,很难直接从人的自然情感中找到所谓的善良原则,人是一个本性上自私的存在物。但人相互构成了一个社会,并要在社会中生活,就出现了一些社会化的道德原则,我们实实在在地在人的心中发现了对于他人的关怀,以及履行社会义务等方面的动机。是的,自由主义的精髓是“只要不伤害他人,就可以随心所欲”,但这只是针对强制而言的,人不可能只靠这个消极原则就能求得自由的本质和意义。

  我们常说意义,什么叫意义?就是一种与他人和外界发生关联的感觉。有意义的自由,就是能与他人发生关系、能赢得外界尊重的自由。许多富豪大佬为什么热心于捐赠啊,其实就是为了寻求意义,通过与社会分享自己的财富从而与外界发生关联,在感受别人从自己的财富中受益体验到意义和自由的愉悦。而如果以个人利益为中心,眼中没有别人而把自己凌驾于一切之上,把那些钱全部花在自己的炫耀性消费上,是体验不到这种意义充实感和自由之愉悦的。

  同样,此时范美忠的自由一定也没有了意义,因为他割断了自己与他人和外界的联系,被舆论所抛弃,被学生所冷眼,从此背负着“范跑跑”的骂名,从此被自己的学生所蔑视,他已经自由得除了自己而一无所有,这种剩下一具躯壳的自由还能给范老师带来愉悦吗?

  这不仅是范美忠一个人的自由观,而是如今流行于现代都市中的一种自由观,实质是一种以自我为中心的极端个人主义,这些人动不动就“这是我的自由”———言下之意即“跟你没有关系”,“个人权利神圣不可侵犯”成为现代人最根本的甚至是惟一可接受的价值信条,自己成为了一切存在、关系和行为的最高目的,而别人被置于从属的、手段的或工具性的地位,在自私自利中追逐不受责任约束的自由,在“以自我为中心”下拒绝承担道德义务,把道德视为自由的敌人而踩在了脚下。这种极端个人主义的泛滥下,许多人感觉生活越来越没有意义———在极端自私中割裂了自己与他人的关系,少了他人的尊重和认同,少了担当某种道德责任后从他人那里赢得的爱和荣誉,一切以自己为中心,当然就会缺少了意义感。另一方面,如今现代都市里(主要是发达国家)的许多人都发出“逃避自由”的呼声,为什么要“逃避自由”啊?因为那种原子式、孤独的自由使自己的生活索然无趣,没有了社群的温暖,没有了集体的认同,没有了被人尊重的荣耀感,物质刺激和疯狂消费已不能带来多大的生活乐趣,于是非常恐惧这种彼此孤立的自由,想从这种“自由牢笼”逃避出来,从社群美德中寻求那种爱和尊重的自由。

  孤独的自由只能提供给人选择的可能,但它并不能因此给人的生活带来意义,告诉你美好的价值所在,为了生活的意义,必须放弃以自我为中心,必须学会在与他人交往中承担道德责任,这才会收获完整的自由和完美的人生。(注:本文中谈的自由更多非政治层面与政府权力相对应的自由,而是日常生活中人与人之间关系的那种自由观,一种生活的态度。)(作者曹林,系新锐青年评论作者,现为《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编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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