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林:王老吉有权搞网络促销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6日07:44 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盛大林

  “要捐就捐一个亿,要喝就喝王老吉”。一次捐赠,让加多宝公司及“王老吉”一夜成名。加多宝公司的捐款行动,演变成全国范围的王老吉消费热。在上海等地方,红色罐装王老吉,销量在几天内就翻了倍。

  在震后的捐献热潮中,王老吉一捐就是1个亿,“大手笔”确实让人震撼。一时间,网上的论坛、博客以及QQ等,到处都传颂着王老吉的壮举。公众把王老吉视为“慈善”和“良知”的化身,并把它作为攻击“铁公鸡”的武器。随后,人们又很快把感动转化为行动,争相购买王老吉。

  恐怕没有人会想到,网上的所谓“奔走相告”竟然是网络推手的“杰作”,是王老吉在“利用”全国人民。可看了网友的评论,我却吃惊地发现,大多数网友仍然支持王老吉。“1亿啊,谁若不服就捐2亿啊!”“就算它是营销手段,我也要力挺,至少它给灾区人民捐了1亿元”。

  灾区群众遭遇空前的劫难,全国人民都正沉浸在悲痛之中,王老吉一方面捐献巨款,一方面趁势“炒作”。慷慨解囊可以实实在在地帮助很多人,而借以促销却不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虽然炒作有点利用别人的意思,但商人不是圣人,在商言商,一箭双雕,有何不可?

  不求回报是慈善的核心价值,如果乐善好施而又悄无声息、不求任何形式的回报,那当然是“最高尚”的。不过,行善也并不完全排斥回报。作为一名商人,在做善事的时候,希望得到社会更广泛的认可乃至追求潜在的经济回报,也是正常的。实际上,这样一种回报也有利于激发人们的慈善之心,进一步积聚慈善资源。

  “要捐就捐一个亿,要喝就喝王老吉。”这种明显带有促销意味的口号,为什么传播得那么快、那么广?仅仅是因为那些网络推手吗?几个网络推手,即使手段再高,哪怕“推”得手软,也不可能在无边无际的互联网上掀起大风大浪。开始的一些帖子虽然是网络推手们创作并发出的,但后来爆炸性的散播则肯定是网友们自发的。网友们之所以自发自愿地为王老吉“做广告”,是因为他们确实被王老吉的义举所感动。

  一种品牌,一种商品,看起来仅仅是一种物品,对于消费者来说只有使用价值。但商品是人的物化劳动,是人类文化、是人的创造力的产物,所以它是可以包含巨大的精神价值的,也是可以具有“人格魅力”的。全国各地消费者其所以对王老吉情有独钟,关键就在于王老吉的“人格魅力”,在于其内在的感召力。(作者系《东方今报》首席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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