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德清:范美忠事件道德批判之批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8日07:17 新闻晨报

  作者:于德清

  范美忠事件已经进入新的阶段,光亚学校解聘了范美忠。尽管,范美忠本来就没有教师资格证,教育部门取消其教师资格也是顺理成章,然而,此事反而激发起新一轮辩论。范美忠引发的道德论争仍然没有停歇的迹象。

  不过,非常遗憾的是,教育部门的出面干预以及这段时间以来关于范美忠的社会辩论,皆没有看到灾难对正常社会伦理的颠覆性作用,未对道德及师德的适用范围与前提进行辨析,从而落入了道德绝对主义的陷阱。

  关于道德,我们首先要明确一点:任何道德观都是相对的,从来不具有绝对性。道德观不是法律,不具有强制性。正如同上帝是绝对的,但是对不信仰他的人来说,又是相对的。因此,在不同社会和人群中存在不同的道德观和价值体系。在某些人看来是符合道德的事情,另一些人则会认为是不道德。这才有了范美忠与社会对师德以及教师职业伦理理解的偏差。这种偏差的背后反映了集体本位与个体本位价值观的对立。实际上,这也是当前社会左、右两种社会思潮在哲学基础上的分歧。至于范美忠在灾后慌不择路抄起自由主义的概念随便乱用,则是另一回事。然而,我们看到,各方在辩论的过程中基本是各说各话,若此即便是再过一万年,恐怕也不会解决问题。历史上解决此类争论的手段,往往不是依靠辩论,而是通过权力、异端裁判所乃至政治恐怖行为。是否正是因为看到辩论无果,教育部门才会选择强悍出击?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知道,教育部门不是真理部,他们并不能借助权力而实现对一个人的思想乃至灵魂的内在征服。恰恰是因为道德具有相对性,才构成了这场论战之所以发生的逻辑基础。

  大家还忽视了道德相对性的另一面,即某种道德观并不适用于任何事情与时间。这样,我们就必然会面对道德失灵现象,以及灾难伦理与正常社会伦理的冲突。所以,这场辩论更需要明确道德律发挥作用的两个前提:范美忠与我们面对的乃是一场世所罕见的大灾难;我们现在所谈的师德皆为日常的社会生活所设。灾难即意味着极端情况,是社会的非正常状态。因此,我们需要继续拷问的是,在非常状态下,维持社会常态运转的道德、伦理以及价值体系是否仍然能够行之有效?社会常态伦理是否足以应对极端社会状况?对灾难时期人们的行为进行事后评估,使用社会常态的伦理坐标是否存在错位?

  灾难对社会来说意味着正常秩序被彻底颠覆,社会关系面临毁灭性打击。“皮之不存,毛将焉附”,道德的社会基础出了问题,社会价值体系出现坍塌也是有可能的。另外,灾难对个人来说,则直接意味着死亡。如果我们不相信宗教,那么死亡就等于一切归零。道德不道德只有对活着的人或者确切地说是没有受到死亡威胁的人,才有意义。在灾难中,社会属性的人展现出自然性的一面也属正常。

  大地震也许不可避免地会带来道德失灵现象。然而,道德失灵并不意味着没有了道德。在大地震来临那电光火石的一瞬间,因为思维的路径依赖,可能各种道德观仍然在起作用,但是,也可能不再起作用,也就是说在灾难面前,一个人应该表现出本能还是社会性,这都是不确定性的。至于大家究竟如何表现,那就只有天知道了。这个问题无解。这也照见了道德绝对论者的虚妄。

  这一切皆表明,灾难蕴涵着对人类社会各种常态伦理体系的解构性力量。因此,我们不能以正常的社会伦理去评判地震时的社会以及个人行为。我们既不应该以公德、教师的职业伦理去要求地震时的范美忠,范美忠也无需以所谓的自由主义价值观为自己的行为辩护。这些无疑都是建立在错误前提下的伪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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