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大焕:范跑跑事件走火入魔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18日08:36 珠江晚报

  作者:童大焕

  尽管都江堰市教育局已经责成光亚学校解聘范美忠的教师职务(《新京报》6月17日),但是为其辩护的仍不乏其人,有认为其"因言获罪"的,有认为教育主管部门程序不正义的。在事件发生以来的整个讨论中,我总觉得它似乎越来越走火入魔。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62条规定:发生事故后(学校)未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对学校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教育部门要求解聘于法有据。且按下不表。

  很多人对于长期存在我们社会生活中的虚假道德宣传乃至道德强制心生厌恶,于是本能地反感"道德派"的嘴脸;当"真实"成为稀缺资源时,并不高尚的真实表白也会被认可——觉得它至少比那些唱高调的假话可信。这便是物极必反的一个实证,可惜在这件事上已经走过了头。有人甚至送给范美忠一顶"伪小人"的高帽,认为其意不过是为了向伪道德宣战。但要求危险来临时教师有责任保护学生,难道是过高的道德要求吗?诚如北大哲学系教授王海明接受中国青年报访谈时所言:"虚伪而知耻,说明你还知道这是可耻的东西,还有改正和拯救的希望;要是诚实而不知耻,那你就没救了。你都不知道那是可耻的,你还能改正你的错误吗?"

  一个原本非常简单的教师是否失职的问题,因为传统道德教育的虚假、因为"范跑跑"本人的能言善辩和不失风度,以及其"追求自由、公正"的华美外衣,迷惑了许多人的双眼。可是,如果把危险来临时丢下法规、丢下职责、丢下自己的未成年学生顾自逃命,当成所谓的自由、公正和人权(实为极端个人自由主义),那简直是对自由精神的污辱。

  袁幼鸣先生6月13日在《东方早报》将心比心地说《地震时,我曾先跑》。和他一样"换位思考"的,此前还有张若渔先生《一个老师眼里的范美忠》:"一个人难道不能正大光明地懦弱吗?谁能,又以何种名义强迫一个人高尚?"

  这里有几个误区和陷阱。第一,"地震时,我曾先跑",那是作为常人,没有像教师一样的特定职责。第二,尽管懦弱是人的本能,尽管如我这样现在进行"道德批判",也许在危机时刻也会选择不顾别人"本能地逃跑",但这并不证明"本能地逃跑"这种行为就无可指责——今天我可以指责范,明天我若有类似行为,别人也可以指责我。这是人类能够超越本能,使文明水准不断提高的基础。第三,这样的批评和指责里,不存在"道德强制",不存在"强迫一个人高尚"的问题。关键时刻,分秒之间,一切都由着你自己,哪怕心中有神明、头顶有职责律令。那时候,是你内心的责任感和做人的荣誉感在"强迫你","每个人都是道德自治体"(刘洪波),你可能因逃跑获得了安全,也可能因逃跑受到了处分,甚至有可能因"逃跑"而自杀,就看你头顶是什么样的星空、心中是什么样的道德律。具体的选择可能各不相同,但社会基本的是非应该清楚。你有选择的自由,但同时必须为你的选择承担后果。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不支持Flash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