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对不当言论只能止于批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6月27日07:23 东方早报

  作者:曹林  

  我们对不当言论是不是太宽容了?张结海先生提出了这个问题。他认为如今中国有些人说话已经“自由”到了没有“顾忌”的程度,尊重言论自由的前提必须“说的是人话”。他觉得中国社会目前总体上还缺少抵制“不当言论”的意识,不能毫无原则地宽容他们的言论,应对他们进行批判、治他们言论的“罪”。(6月25日《广州日报》)  

  这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观点,很容易在捍卫社会道德底线的名义下滑向道德专制和言论专制的极端。  

  张结海说中国社会对不当言论太宽容,缺乏对“不当言论”的抵制意识,这并非现实——事实是,中国是一个对道德话语非常敏感的社会,他们对那些不道德的言论表现出相当的不宽容。当网络曝出重庆某女孩“为什么地震不来得更猛烈一点……死的人不够多”的言论后,立刻成为舆论群殴的靶子,愤怒的公众对其进行了激烈的批判,甚至已发展成侵犯私权的网络暴力;范美忠为逃跑辩护的言论出来后,也立刻成为网络公敌,“范跑跑”已成为一个反道德的耻辱符号。这难道还不算抵制和“不宽容”吗?  

  表达当然不是绝对自由的,表达再自由的国度也限制了一些言论。比如危及公共安全和危害公共秩序的话不能说,造谣生事、妨害他人权利的话不能说,没有辱骂他人因而招惹冲突的言论自由,毁谤性言论不受保障等等。每个人都有说话的权利,同时每个人都要为自己说的话承担责任。一个人的言论违法了,他应该受到法律的惩治。但如果言论像“范跑跑”们那样没有违反法律而违反了公共道德,该怎样对待呢?

  批评者的批评自由,也是一种自由表达。你可以批评他,可以把他骂得狗血淋头,可以厉声斥责让他“闭嘴”,甚至可以用集体的舆论压力迫使其放弃自己的观点,但这种批评只能停留在“以言论对言论”的层面,你不能在行动上强迫别人闭嘴,不能诉诸公权和暴力,剥夺别人说话的权利。对于并没有违反法律的言论,社会对其的惩罚也只能止于批评。  

  张先生说自由表达的前提“必须说的是人话”,但问题是谁来判断一个人说的是不是人话呢?谁掌握着“人话”的最终判断权,是你张先生还是大众的投票?因为无人手中掌握着绝对真理,没有人是道德法庭的终审法官,所以只能容忍自由表达。要知道,“必须说人话”似乎是在捍卫道德底线,但有时却会成为钳制言论、限制异议的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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