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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德清:要网络还是要文学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09日08:18 新京报
作者:于德清 【文化谭·盛大进军文学】 现在,贝塔斯曼正在惨淡收兵,那边厢网络文学公司正在盛大开场。贝塔斯曼退出中国市场固然可惜,但是,14年固守陈旧的商业模式并进而丧失网络时代战略调整的机遇,则让其对今天的失败无话可说。 贝塔斯曼黯淡的身影或许正是网络文学崛起的背景。近日,上海盛大网络在京宣布,成立盛大文学有限公司。三家著名原创文学网站———起点中文网、晋江原创网、红袖添香网成为其下属的全资公司和投资公司。这无疑是国内原创文学界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在发布会现场的座谈中,传统作家刘震云、郭敬明、海岩等笑言要积极向网络文学靠拢,以谋求更好的“饭碗”。 在这场弥漫着浓厚的烟火气开场秀中,多少会令人产生一些不尴不尬乃至是暧昧的感觉,就如同撞见了缪斯与赫耳墨斯在调情。然而,这种商业氛围却是理解当下网络文学的关键。 现在,再去争论网络文学的特征以及主流非主流等问题,已经没有了实质意义。近年来,文学创作的主体已经淡化了传统作家与网络作家的身份差别。而从理论意义上来说,是否可以称之为文学,当然也并不因为其传播载体的不同而有所差别,毕竟,我们不能说写在龟壳上的东西是文学,而在印刷术时代就没有文学了。因此,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实质差别并不在于文学属性上的基因突变,而是在于商业模式的不同。 然而,在传统作家刘震云看来,在网上文字与文学之间仍有23里地的距离。此话说得相当刻薄,意指当前网络文学普遍质量不高,不过,或许在盛大的缔造者陈天桥的眼中,网络文学应该是一种互动娱乐,是他的盛大互动娱乐传媒帝国中的一部分,是在游戏主业之外新的利润增长来源。 盛大在此时大手笔进军网络文学产业,一个重要的前提就是网络文学产业的盈利模式日渐清晰,原创文学网站已经突破了传统文学产业对图书出版、发行模式的依赖,实现了网上收费阅读与网下产品附加值开发两条腿走路。显然,网络文学可以兼容传统文学产业的商业模式。未来属于谁,已经不言而喻。 网络文学盈利模式的核心在于技术,技术变革带来了产业变革。因此,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的实质性区别,不是在文学,而是在网络。网络不仅为作者提供了自由发挥的空间,同时也提供了作品传播与获利的新渠道,并进而形成成熟的商业模式。 传统作家对网络文学或许不应采取抵制、歧视甚至井水不犯河水的态度,而应勇于向网络文学“投诚”。这并不比当年向市场、商业化“屈服”更加令自己良心不安。刘震云是明白人:“现在网络文学的发展模式越来越成熟,我们这些老人估计将来要靠网络拉一把了。不管是网络还是出版社,以后只要哪边给我的版税高,我的作品就在哪首发。”作家们和文学产业界的人士现实一点未尝不是好事。 将来真正需要担心的或许是,在点击率为王的网络文学产业链中,作家们如何天天不被网友的鼠标牵着鼻子走。 □于德清(北京 媒体从业者) 新浪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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