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违规处级别墅群难道仅给警告处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4日07:49 新京报

  新京报社论

  被网友称为“最牛局处级别墅群”的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处级官员别墅群,信阳市委、市政府7月11日作出处理决定:停止办理该市国土资源局11名处级干部住房的房产手续,给予该局党组书记、局长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集资建房的其他处级干部写出深刻检查。(7月13日《大河报》)

  网络再次显示了它议程设置的力量。据称,伴随着四处潮起的挞伐之声,“最牛局处级别墅群”引起了信阳市的“高度重视”,并对此展开调查。7月11日,信阳市委、市政府听取了调查组的情况汇报,研究认为,市国土资源局建房时虽然土地征用和建房手续是齐全的,但在建房中存在面积大、楼层低、价格低等问题,属于严重超面积集资建房,责成市纪委、监察局作出严肃处理。

  不过,对于信阳市的处理意见,网民态度可谓“喜忧参半”。喜者,短短几天内信阳官方便做了回应,网民没坐“周老虎的冷板凳”,不必在八个月后才等到有关方面含糊其辞的正式答复;忧者,对于这起群体性腐败行为,从“高度重视”、“严肃处理”之虎头到“行政警告处分”与“深刻检查”之蛇尾,最终问责仍只能回到行政内部的“同体问责”。

  众所周知,根据监督主体和监督对象的来源不同,监督有同体监督与异体监督之别。所谓“同体监督”指内部监督,简单说就是自己监督自己。然而,由于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同属一个系统,有着密切的利害关系,发生于同级或上下级之间的自我监督最后都难免流于形式。系统的自卫倾向与上级的自我保护决定了上级对下级的过错更趋向于内部消化、大事化小,而所谓“消除负面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也只是为了消除社会对上级的进一步问责。显然,具体到信阳市国土资源局在光天化日之下违规建设官员别墅一事,公众更要质问的是,信阳市政府对此是否应当承担失察或是监督的责任。

  从网络“高调爆料”到最后的“警告化处理”,不难看到当前社会监督的困境。相较于传统媒体而言,互联网更灵活、更广泛地提起议程设置的确更真实地起到了“异体议程设置”的效果。然而,由于具有执行力的异体监督力量的缺失,网络监督之作用也不得不大打折扣,其异体监督之作用更多时候只能停留于“异体议程设置”。

  网络再次见证了中国的进步,也再次显示了自己的无力。如果没有与异体议程设置相适应、相匹配的异体执行力,网络监督之虎头蛇尾就在所难免。同样令人担心的是,网络监督或者社会监督充其量只是一种“业余监督”、一种“兴之所致”的监督,当网民注意力也“虎头蛇尾”地转移后,这一事件到最后可能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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