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记:反垄断法不妨瞄准不合理收费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5日10:16 重庆时报

  作者:李记

  据新华社7月14日报道,《反垄断法》即将于8月1日起施行,相关政府配套机构正在筹备中。据称,商务部将在《反垄断法》实施前,组建一个负责反垄断调查的司局级部门,统一行使内外资企业并购中的经营者集中审查执法工作,而在国家发改委和国家工商总局也将成立新的司局,分别负责《反垄断法》规定的“价格垄断”审查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审查。

  因为环境和条件的限制,《反垄断法》的出台,没有摆脱各方利益掣肘导致的立法残缺,但《反垄断法》的实施,还是承载了公众太多的期待。比如,“它是保证市场经济公平、公正发展的尚方宝剑,必将更加有利于竞争,更加有利于资源合理配置,更加有利于提高效率,消费者利益将会得到更加有效的保护。”

  一项新法的出台和施行,必是有所指向和具体作为的,《反垄断法》亦是如此。在《反垄断法》即将施行时,我们考虑最多的,恐怕还是它“如何赢得开门红”的问题——那些关系民生福祉的垄断部门乱收费,能否得到《反垄断法》的合理规整?

  巧合的是,在这个当口,“不合理收费榜”给反垄断调查和审查提供了极好的佐证和依据:近日,中国青年报社调中心通过某网站对3232人的一项调查显示,25.4%的公众认为火车退票费是不合理收费,30.8%的公众认为电信、电力、石化等垄断部门的乱收费现象最为严重。(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20版)

  垄断部门乱收费是个错综复杂的问题。逐利冲动下,收费价格变动缺乏监督、没有听证,牵涉其中的某些行政部门又打着自己的小算盘,加入到利益链中,推波助澜……最为关键的是,因为没有利益博弈机制,民众的声音一直微弱。

  但《反垄断法》实施初期进行的反垄断调查和审查,尚是“万里长征第一步”。撼动垄断部门乱收费,是个长时间的利益博弈过程。应该警惕的是,垄断部门必将通过各种方式、拉扯各种力量,规避反垄断调查和审查的进行;与此同时,尚处于《反垄断法》制约力外的行政垄断,必会主动或者“被邀请”地加入到对垄断链条的保护“战役”中。

  如此情况下,反垄断调查和审查部门要顶得住压力、经得起诱惑,在和垄断部门博弈的过程中,多为民生福祉着想、多为民众利益考虑。与此同时,逐步完善的《反垄断法》,尚需承担清理垄断部门陈旧法规、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着力构建公正公平博弈机制等诸多未竟责任。反垄断的进程,依然任重道远。在当前时期,我们还是期望《反垄断法》施行之初的反垄断调查和审查,能瞄准“不合理收费榜”,对电信、电力、石化等垄断部门的乱收费现象进行细致入微的调查和审查,用客观公正的结果,回应公众的期待。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城市对话改革30年 ·新浪城市同心联动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