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如此护短掩丑谈何自主招生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18日07:1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作者:曹林

  打击举报人不算新鲜事,教授剽窃更是时有所闻了,这些已经算不上什么新闻了。可这两件事结合起来:教授学术不端剽窃学生论文,同事眼里揉不进沙子向学校举报和向法院起诉,学校不仅不处理剽窃者,反而打击举报人让其下岗———就算得上新闻了。这件事发生在上海交大,举报同事剽窃的教师杨军近来收到了学校的解聘通知:研究所经慎重考虑,决定不与您续签聘用合同。

  针对媒体的质疑,上交大最新的解释是“已对涉嫌剽窃者作出处理,举报人被解聘是合同自然终止而与举报无关”———好一个“解聘与举报无关”,涉嫌剽窃者虽已处理但仍在岗位,举报者有功合同却自然终止要离岗了,这无论如何是说不通的,显然是在护短和掩丑。家丑不可外扬,丑事尽可能内部解决,这是一个“潜规则”。杨军的公开举报和起诉将“校丑”外扬,既“破坏”了同事间的团结与单位的和谐大局,又让学校丢了面子、损了形象、坏了声誉,成为众矢之的而遭打击和消除是自然的事。

  如果这种事情发生在一般的单位,见惯不怪的公众可能都不会过度惊讶,可竟然发生在高校之中,这就让他们很愤怒很失望了。毕竟高校是社会的价值高地,是教书育人引领社会灵魂的地方,应该能超越这个社会的许多弊病而保持着一种象牙塔的纯净和独立,应该在教育自主中有一种道德自治能力———显然,教师举报自己的同事剽窃他人论文,这是一次考验大学道德自治能力的机会,一所自治能力强的大学应该能很好地处理好这件丑事:不惧家丑外扬,严厉执行学校规定处理剽窃者,给举报者应有的奖掖和尊重,通过严打剽窃者树立学校的学术声誉和捍卫象牙塔的尊严。可上交大的表现却不是这样。

  自主招生应该是一件好事,以面试录取、提前录取等方式赋予大学自主招生的权力,它对那种一卷定终身、一刀切的高考公平是一种矫正,有利于在弱化“高考指挥棒”中祛除中国教育的应试弊端。可是,看到了“大学打击剽窃举报者”的新闻,你就会明白,中国人为什么始终对中国大学的自主招生充满疑惑和不信任感,为什么总是焦虑于自主招生背后的重重黑幕,为什么总是担心自主招生隐藏着许多腐败。

  面对公众对自主招生的这种制度性焦虑,大学应该拿出实际行动来证明自身的道德自治能力,以“我们有能力保证公平”的现实去打消公众的疑虑,以道德自治的实践证明自己有“自主招生”的道德资格。

  自主招生缺乏公信力,公众不相信大学的自主性,就是从一起起类似“打击举报剽窃者”这样的新闻中积累起来的“成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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