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曦林:应给“人肉搜索”以行为边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3日11:12 新民周刊

  撰稿·丁曦林

  近年频频撞入公众视野的“人肉搜索”,又称“人搜”,犹如一头两面兽。

  当5·12汶川大地震导致灾区通信、交通等大面积中断,数十万人无法及时获知身陷“孤岛”的亲友的生死及下落 ,此“搜”像天使,通过人找人、人问人的网络社区活动,温暖了无数个家庭。而当越来越多的“人搜”夹杂着窥探欲、恶作 剧,不负责任地“裸示”他人的个人信息,且殃及其无辜的亲属、同学、同事时,此“搜”则几近于魔鬼了。因此,时下流行 着:如果你爱一个人,送他去“人搜”,他会得到全世界的援助;如果你恨一个人,也送他去“人搜”,他会得到广泛性协查 ,被恨之人将受到万众的审判。

  近日“人搜”再夺眼球并引起热议,缘起北京的网民状告“北飞的候鸟”、大旗网、天涯社区3家网站,要求赔偿7 .5万元损失及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这起由网络走向现实的公共事件,贴有两个标签:“中国网络暴力第一案”和“反人 肉搜索第一案”,于2008年4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立案审理,至今尘埃未定,纷攘四起。事情的原由是:北京一白领女 性姜岩于2007年底跳楼。她生前所写、后来广为传播的“死亡博客”中,将自杀原因归咎为丈夫王菲的不忠,并贴出了丈 夫与第三者的照片。这些内容上网后,义愤的网友们自发地发动“网络通缉和追杀”,将王菲及其家人的地址、电话、工作单 位、过去经历等诸多个人信息在网络公开发布。王菲因此不断收到恐吓邮件和谩骂短信息。现实生活中,其父母的住宅频频遭 遇骚扰,门口两侧贴满谩骂、恐吓标语;而王菲的工作单位也被迫卷入是非旋涡,最终不堪其扰将王菲一辞了之。

  对于“王菲事件”一案,引发各方争议的焦点有三。一是,网民在网络上运用引擎技术展开“人搜”,其行为本身究 竟有没有构成侵权?二是,作为信息发布平台,如果网民的言论对当事人构成侵权,是不是与网站无关?三是,如果对“人搜 ”给予一定限制,会不会有悖互联网“言论自由”的精神?

  应当看到,越演越烈的“人搜”,本来只是互联网衍生的搜索引擎工具,并非时兴,中外有之。但将一个网络工具发 挥到能够引发大规模的公共事件,在当下世界,中国显得相对突出。日前,英国BBC详细报道了有关中国“人肉搜索”事件 ,以“humanfleshsearchengine”翻译了中文的“人肉搜索”,还加注了一个形象的比喻“witc hhunt”(搜捕女巫)。美国媒体在报道中国的“人肉搜索”事件时,则刻意发明了一个短语“Chinesestyl einternetmanhunt(中国特色的网上追捕)”。事实上,外国的“人肉搜索”并不罕见,只是表现的内容和 程度有所不同。最近一次轰动美国的“人搜”事件发生在今年3月初,Youtube(视频网)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一名 美国海军陆战队员在夸奖一条小狗灵动可爱后,竟然将它丢下了悬崖。美国网友也发出网上“追杀令”,最后被认定为虐狗者 的,是一名叫David Motari、刚从伊拉克回到美国夏威夷的士兵,立刻,他的个人资料,包括电话号码、私家 车的照片,甚至他朋友的信息,统统得以披露。

  “王菲事件”虽被称为中国“人搜”的“第一案”,但是之前“人搜”事件也不少见。陕西“周老虎”、郑州“天价 理发”、杭州“虐猫”、廊坊“铜须事件”以及“辱骂灾民”等真相的水落石出,其实都有“人搜”起关键作用。目前,“人 搜”的两面性非常突出,让人既爱又恨。当它表达正义、体现道德时,人们因其一人提问、万人响应的人海威力而感到兴奋; 当它动辄追杀,夹杂私愤,甚至沦为网络暴力时,人们又为它的狰狞、丑恶而不安、忧心。

  笔者认为,技术工具本身无关道德是非,但是技术应用的后果事关道德和法律。有人说,有关个人的真实姓名、家庭 住址、私人电话、就学经历及其学号、成绩单等信息等不属于隐私,经人公布在网上不属于违法,我不能苟同。摄像头安装在 自己的电脑上,与亲友、同事、同学进行视频交流,那属于私域范畴,但若将它对准别人的私宅,或者对准别人的商店、工厂 、公司以用于商业目的,就有违法之嫌。“人搜”也是同理。你利用它搜寻、查问有关资料资讯,只要不妨害别人利益,应当 被允许;但是若将搜寻所得的他人的个人资料公诸网络,甚至涉及其亲属、同事,有的还夹杂着攻击性、煽动性、侮辱性的言 论,其行为就接近私刑性质了。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的商业性网站有着商业追求,一些网站通过“赏金猎人”举措鼓励网民开展“人搜”,这本身就 带有商业目的和经营性质,早已超越了作为信息平台的角色定位,甚至是策划、指使、怂恿网民进行“人搜”,是制造热点、 抢夺眼球的行为,如此行为一旦引发侵权事件,怎可能轻飘飘地以“网站只是发布平台”而推卸相应责任?

  目前我们对匿名上网发帖给予认同,这样的言论自由是互联网技术带来的言论革命,应当珍视。但是世上的任何自由 都不是极端无限的,而自有其道德或法律的边界。没有道德或法律约束的所谓自由,最终恰恰会断送我们应有的自由。因此, 无论网民、网站,要自律自爱,尤其是网站,如果缺乏监管能力或不重视投入监管而鼓动“人搜”运动,无疑是挥舞一柄双刃 剑,不仅可能伤人,同样可能伤及网站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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