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贵峰:人大财经委减税建议的含金量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4日07:21 信息时报

  作者:张贵峰

  在政府职能部门无所表示的情况下,作为人大下属的财经委代表民意先期主动提出减税建议,无疑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以往习惯程序。而人大专门委员会独特的作用也得到了极大强化。

  全国人大财经委日前提出:“为防止经济出现大幅下滑,可以发挥财政政策稳定消费需求的作用,建议进一步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降低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增加居民实际收入。为缓解企业成本不断上升的压力,可以降低收费公路通行费等税费标准,对通过技术创新降低成本的企业加大税收减免和抵扣。在全国范围内尽快推广增值税转型改革。”(新华网 7月23日)

  在政府财政税收收入不断高速增长,而居民收入却长期低位徘徊的大背景下,关于包括个税、利息税率、公路通行费等事关民生的减税建议,我们早已不陌生——不仅相关的专家、学者,而且许多媒体人士乃至普遍公民个人,一直都不乏这方面的强烈建议、呼吁乃至“上书”。

  虽然如此,但笔者以为,此次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出面提出的减税建议,仍然显得不同凡响,让人倍感欣慰,值得特别关注。

  之所以这样说,首先是因为,全国人大财经委的特殊身份决定了这一“建议”与众不同的分量。众所周知,全国人大既是民意的最高体现,也是最高权力机关,更是最高立法机关。比如像个税起征点、利息税率这样的税收立法调整,就在其法定的职能范围之内。这样一来,由全国人大财经委主动提出减税建议,显然具有任何其他部门及社会有识之士所不具有的巨大的制度推动力和现实执行力。而由此,也让我们真正看到了,议论已久的“减税”计划被兑现与落实的希望。

  更重要的可喜之处还在于,人大财经委站在民生的立场上提出上述减税建议,让我们看到了人大制度及其功能本身不断被完善、强化的过程。较之以往,无论是其与民声民意之间密切联系的互动性、积极性,还是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的主动性、独立性,均有了十分显著的变化。仍以个税起征点调整为例,我们知道,以往类似这样的税收调整计划,一般遵循的均是这样的习惯程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人大进行例行讨论、审议并批准。如此前最近的两次个税起征点的调整,便都是依这样的程序进行的。

  现在,在政府职能部门无所表示的情况下,作为人大下属的财经委代表民意先期主动提出减税建议,无疑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以往习惯程序。而由此,人大专门委员会自身独特的职能和作用,也得到了极大地凸显和强化。

  显然,这一职能的强化,既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和定位,也是适应加强人大自身制度建设,完善其法定职能的国家法治大趋势的。如《全国人大组织法》规定,“对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2005年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的若干意见》中,更进一步要求:“专门委员会应通过调查研究,深入了解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建议”。

  “减税”不仅直接推动民生,而且与人大制度功能的内在完善相伴生,这样的变化无疑不是寻常之喜。我们期待它能给我们带来更多切实利益,并走得更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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