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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杨耕身
来自国家体育总局人事司的权威人士透露,北京奥运会国家奖励奖金额度肯定会超过雅典奥运会。在制定新的奖励政策时将改变过去的单一奖金制,有可能会借鉴韩国的终身特殊津贴制。像刘翔、郑洁/晏紫等焦点球员如能夺冠,奖金肯定会突破100万元人民币。以夺冠概率很小的男女足为例,如果最终夺冠,奖金数为800万元。权威人士估算,届时男女足主力队员的收入超百万元不成问题。奥运冠军的奖金还不包括很可能蜂拥而至的其他社会企业奖励。
在体育的举国体制之下,运动员都不可避免地在“代表”国家的形象。他们付出了,流了汗,而且拿到了奖牌,国家予以必要的奖励完全是应当的——这也是世界上大部分国家的做法。不过,既然是一种国家奖励,其所费款项系出自公共财政,或者说是纳税人的税款。那么国家对奥运获奖者奖金额度的确定或提高,就必须要有一种制度规则,比如它们是基于怎样的财政预算,走了怎样的程序,又通过何种方式让公众知情并参与。因为奖励只有合理合法,获奖者才可能心安理得。只是长久以来,我们似乎很少知晓这种奖励措施的内幕,这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当然除此之外,更重要的还在于这样一个追问:当我们大肆奖赏专业体育运动员的时候,是否也曾真正着力于全民的体育健身?
自1984年许海峰为我国夺得第一枚奥运金牌起,我国金牌数不断刷新,2004年雅典奥运会中国获得31枚金牌,位居世界第二,成为名副其实的“金牌大国”。与此同时,从雅典奥运到北京奥运,一方面体育的举国体制在加强,国家在加大投入,然而另一方面,普通民众的体育精神未必得到了同步的增长,全民健身运动的发展依旧乏善可陈,以致造成“在中国,体育是贵族的东西,与一般老百姓无缘”。以体育场地为例,国家体育总局于2004年完成的“全国体育场地普查”显示,中国人均占有体育场地为1.04平方米,远远低于日本的人均约19平方米的占有率。
金牌大国不等于体育强国。日本的奖牌收入也曾在东京奥运会上取得巨大突破,但是此后该国的体育主管部门没有在争金夺银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而是致力于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国民健身体制的构建。在今年1月21日的《体坛周报》上,有一则报道这样写道:中国某位国家体委主任在卸任感言中有一句话让人感触最深,他最大的失败不是在奥运会上少拿了金牌,而是少年的平均身高被日本同龄人超过。作为一个事实:2006年9月中国国家教育部公布的《全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结果》表明,对比2000年的调查结果,中国6岁~22岁学生的速度、爆发力、力量、耐力素质水平明显下降,近视率、肥胖率却不断攀升。专家认为,20多年来,中国学生的体质状况呈逐年下降趋势。由此足见体育精神在我们这个“金牌大国”国民中的失落。
在金牌与全民体育巨大的落差背后,实则是财政投入上的厚薄不均。在国内的一些大城市,体育场馆中向普通居民开放的部分已经基本是市场化运作,财政支持的身影则难寻踪迹,更不要提农村的情况了。显然,相对于奖励那些已经名利俱丰的奥运冠军们,包括8亿农民在内的中国国民无疑是更需要用实际投入予以奖励的人群。这也是他们的权利所在。
就世界体育运动的发展轨迹而言,在绝大多数的市场经济国家,运动员体系的经济资源获得大多依赖市场与非政府组织途径。而我们仍然沿袭着一贯以来的举国体制,国家把运动员当干部养着,为拿金牌投入巨额资金,这在本质上与全民体育的追求格格不入。“金牌大国,体育弱国”不是奥运精神之所在,更不是体育精神之所在。相对于13亿国民的体育健身需求的千山万水,金牌数目永远只能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盆景,可能好看,但不具实际价值。因此,我们固然需要体育精英们在竞技场上拼搏,为国争光,我们更需要全民体育健身能够良性发展,民众身体素质不断提高。这,才是体育精神的真正意义所在。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