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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鸣
北京市指定奥运期间的游行示威区域,规定想要游行示威表达意见的人,可以申请在几个特定地点游行示威。这些区域中,像日坛公园和紫竹院公园,都处于市区中心地带,有关部门表示,只要通过合法手续得到批准的游行集会示威活动,都可以在这些地点进行。不像游行集会示威法刚通过那阵,偶然有个游行,还被安排到大老远的郊区去。
在我的记忆里,一些地方政府对集会游行一向很有戒心,虽然口头上也说允许,但骨子里却总是不情愿,能遏制则遏制,实在遏制不住,就尽可能地缩小其活动的影响力,把游行放到远郊去,就是消除影响的一种高招。在很多领导人眼里,我们的社会,不能有一丁点杂音,甚至不能有一点跟主旋律不和谐的声音出现。如果有人表达对政府或者某个官员的不满,表达自己对某些事件的独特看法,简直就是无法无天。这些领导对秩序的感觉特别强烈,强烈到了要所有人,整个社会完全协调一致,整齐步调的地步。若有不同意见,也只能通过所谓的正常渠道来表达,即通过组织结构,层层向上反映,能内部消化,尽量内部消化,消化不了,也要相信组织总有一天会解决。
这种高度协调一致的秩序,在社会的单位体制依旧完整,社会的全能主义控制尚且有效的情况下,也许是可行的。但是,中国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年的发展,整个社会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把人控制在一个个小格子里的管理模式,基本上已经瓦解。社会利益多元化的格局已经形成,人们的诉求也呈现多元化的格局。在改革开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各种从前没有的社会问题都冒了出来,国家法制化进程与现代化发展不同步,政府机关职能和作风的滞后,也使得各种社会问题更加突出。原有的意见表达和解决问题的体制渠道,越来越表现出力不从心、捉襟见肘的窘态。再想维持过去那种协调一致,就算在一个阶段内能办到,政府为此付出的成本,也将会越来越大,直至难以应付。从到处堵窟窿,直到堵不住为止。事实上,作为民主进程的一个方面,允许人们有合法的渠道和地点示威游行,发出自己的呼声乃至抗议,已经是政府必须做的一件事情。
在任何社会,政府做得再好,百姓也不可能完全没有怨气。民怨必须有个合法的发泄渠道,否则就会在地下聚集,聚集到一定程度,再爆发出来,所造成的破坏,是所有人都不乐意见到的。这些年来,群体性事件频发,几乎每个事件,都照例有防堵压服的过程。自西周以来,古人就有防民之口,甚于防川的说法,更何况,现在已经是21世纪,民主已经是世界的潮流,一味地防堵,不仅无效,而且后果严重。
人有嘴,除了吃饭,就是要说话的,众口难调,不止是讲烹调,而且也是说治国,治大国若烹小鲜,治国者,即使做得再好,也一样有人说不好,因为不合他的口味。人有话要讲,就得让他讲出来,靠高压,靠防堵,可以得逞于一时,时间一长,就有大麻烦。毛泽东说过,让人说话,天塌不下来。这话很对,人是有理性的,只要允许人们自由讨论,那些不合情理的意见,不会有很多人去迎合。换言之,一个正常的社会,必然要有杂音,没有任何杂音的地方,只有坟场。
但愿,北京这样的安排,在奥运开完之后,还能继续下去,成为一种常设机制。
作者系大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