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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友:一道权大还是法大的选择题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5日14:27  青年参考

  ::文 石家友

  7月18日,北京市东城区法院通过司法专邮,开出《民诉法》修订后全市第一张“拒不协助执行”罚单,钓鱼台国 宾馆成为这张10万元罚单的“领主”。

  钓鱼台国宾馆是个什么所在?古钓鱼台为昔日帝王游息的行宫,迄今已有800多年的历史。1959年国庆十周年 庆典前夕,这里迎来首批国宾。此后,钓鱼台国宾馆专门接待来华访问的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以及世界知名人士,并成为党和 国家领导人从事外事活动的重要场所。由此可见,钓鱼台国宾馆过去与皇权沾亲带故,如今则常与党和国家领导人“亲密接触 ”,在共和国的地盘上,具有很不一般的身份与地位。

  我说东城区法院向钓鱼台国宾馆开出10万元罚单有“戏”,意思就在这里——这么一个特殊地方的特殊单位,能心 甘情愿接受一个区法院的处罚吗?

  在我们国家,权与法之间的较量颇有时日了,法在权面前止步并不少见。即使在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今天,权大还是 法大仍然是个问题。在这一点上,东城区法院的做法值得尊敬。

  从报道披露的信息看,东城区法院之所以开出罚单,在于钓鱼台国宾馆不配合法院对一家租用国宾馆房屋单位的依法 强制执行。在这起强制执行案件中,本来没国宾馆什么事,但其北门传达室工作人员“耍大牌”般地阻挠,让钓鱼台国宾馆稀 里糊涂地成为法院处罚的对象。一个传达室的工作人员为什么敢跟法院的法官“耍大牌”?表面上看,一声“都退到警戒线后 面!”的警告,拽住法警的胳膊往外拉,将法院开具的留置送达协助通知书扔出窗外这一连串动作,都是在执行该单位保卫部 门的规定。但骨子里,暴露的还是特权意识——你牛?我比你还牛!既然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作出了协助执行的规定,纵使像 钓鱼台国宾馆这样的特殊单位,也必须依法办事。人们在猜测:国宾馆会不会继续拿自己的特殊身份当挡箭牌,而对法院的罚 单不屑一顾?这简直就是在做一道“权大还是法大”的选择题。如果说答题的是东城区法院和钓鱼台国宾馆,阅卷的就是全国 人民。当然,我愿意看到的是,这道题最终能够答对。

  (本版言论不代表本报观点,仅供参考。文章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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