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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清波:侦破昆明爆炸案不必人为赶速度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6日08:21  中国青年报

  作者:邓清波

  “请你们放心,我们会很快破案的,一定争取在奥运会之前破案。”针对最近发生的昆明公交爆炸案,市公安局新闻发言人刘震说。(《南方都市报》7月25日)

  昆明公交爆炸案针对平民,不管其动机为何,都是严重的犯罪,应该尽快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警方介绍,目前,已经掌握了不少线索和证据,正在据此进行紧张有序的调查。因此,“在奥运会之前破案”,并非没有可能。

  但是,把“在奥运会之前破案”作为“一定争取”的目标,则并不妥当。毕竟,现在离奥运会开幕只有短短十几天了,而案件的侦破,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不能人为地“赶速度”。“一定争取在奥运会之前”破案,就很容易对法定程序的严格执行造成压力和干扰,反而不利于案件的成功侦破。严格依法破案,比起“在奥运会之前”破案,显然更加重要。既然之前警方已经宣布,没有证据表明这起事件与奥运会有关,那么,在侦破上就完全可以依法进行,更没有必要与奥运会联系在一起。

  奥运会来了,紧张还得有序,特别是公权部门,更应该时刻绷紧依法办事这根弦。实际上,我们更期待奥运会的召开,能够推动中国的法治进程,促使各级部门更加增强依法行政的意识。

  回头来看最近发生的一些重特大案件,包括瓮安打砸烧事件、上海袭警案、云南孟连县警民冲突事件等,这些事件发生的原因错综复杂,有经济、社会等各方面的因素。但实际上,它们的一个显著共同点,就是都指向“法治”的问题。即都涉及一些部门在行使权力上,特别是在行使警察权上,是否真正严格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法治的精神来办事,特别是警察在执行公务上,是否严格履行了法定程序、按照法律规定办事。这些事件暴露了很多问题,其共同点在于,基层法治建设的滞后和疲软——无论是民众的法治意识,还是基层官员包括某些警察的法治意识,都有严重欠缺的地方。所有这些事件,归根到底都是法治事件,都在提醒加强法治建设刻不容缓。

  法治建设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规则的建设,即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权力部门,都能够严格按照法律确定的规则行事,违反规则的行为,必须被依法追究责任。

  而奥运会的精神之一,就是规则精神。奥运会之所以权威、吸引人,就是因为它执行了最严格的体育竞赛规则,所有规则公平公正公开,违反者必然会受到相应惩处。按规则办事,是体育竞赛的基本要求,也是奥运会的灵魂。我们期待,奥运会的举办,能给中国带来持久的变化。其中之一就是,让中国的民众,特别是各级执法者,深深感受到规则的魅力和重要性,增强规则意识,并进而极大地推动中国的法治建设。

  就昆明公交爆炸案的侦破来说,如果硬要与奥运会联系在一起,那么,我们希望的也不应该是“一定争取在奥运会之前”破案,而是“一定借鉴奥运会的规则精神,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法定规则”侦破此案。若是,方能将此案办成铁案,对犯罪嫌疑人勿枉勿纵,使公平正义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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