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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昊:违规使用警力损害公权合法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7日07:50  金羊网-羊城晚报

  作者:唐昊

  近日,《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关于违反信访工作纪律处分暂行规定》正式出台,归纳概括了16种信访工作中需要追究领导责任的违纪行为。根据这两个文件,违反规定使用警力处置群体性事件可被“双开”。

  应该说,这些关于谨慎使用警力的规定来得相当及时:在当前群体性事件不断的情况下,如果一味滥用警力,其结果必然导致百姓滥用暴力,而暴力的互动和升级将导致整个社会的失控。瓮安事件、孟连“橡胶事案”,都是社会暴力失控的结果。这些本可通过正常的行政和法律途径解决的问题,最终演变为致死人命的暴力事件,这难道不值得我们好好反思吗?

  其实,日常政治统治中,尊重警察、遵守交通规则、按时纳税,这些行为都出自公民对国家机器和法律的自觉服从。日常政治统治不可以全面转向依赖暴力的原因很简单———如果需要对所有人行使暴力才能维持正常政治秩序的话,那么,再强大的暴力机器也无能为力。举个例子,若是整个城市的人们都走上街头游行示威,那么交通法规就再也无用了,要使人们回到人行道上去,也许要经过大规模的流血冲突。所以说,人们对于统治者的配合(无论是处于爱戴、习惯还是恐惧),是日常的统治能够维持下去的最大基础。

  既然如此,那么暴力,或者说强制力起的又是什么作用呢?在政治生活中,暴力并不是可以随便行使的,当形势逼到不得不采取强制性手段才能迫使人们遵从的时候,这已经是一种摊牌式的、没有退路的局面了。所以,滥用警力不但是对警察公信力和警察生命的不负责任,也是一种严重的政治冒险。

  一个政府运用强制性权力的次数越多、越频繁、动作越大,实际上只能证明这个政府已经没有办法唤起人们内心自觉自愿的服从。每一次滥用强制力都是公权力合法性的流失。所以,对聪明的统治者来说,政治上的摊牌必须要避免,能不动用警力就坚决不要动用。

  在瓮安等事件中,我们看到了一种危险的示范———警力成了矛盾双方解决问题的常规途径。一些官员工作不到位,出了事就把公安机关推上第一线,不但使官民关系紧张,也导致警民关系紧张。其实滥用警力这个问题已经并不新鲜了,在几年前的一篇文章里我就警告过,一味滥用警力是最危险的“懒政”。

  但谨慎使用警力所解决的仍然是表面问题,矛盾到了引发大规模暴力冲突的地步,就非一朝一夕所能缓和,也不是一方的节制就能化解。如同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总结的那样:事件背后有深层次的原因,即当地侵犯民众利益的事情太多,而在处置纠纷的过程中,一些官员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随意动用警力。如果不能解决这些政府权力失控的问题,那么警察暴力的使用仍然是不可避免的。

  许多群体性暴力事件其实都在反复地警告同一件事———政府权力也必须在取得合法性和人们认同的情况下才能成为有效的权威性力量;单纯地迷信暴力的巨大威力只会带来不良的后果。而全部政治统治的真相是:政府的威严、政治的稳定,关键在于被统治者的自愿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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