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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陶短房
当地时间7月30日,国际奥委会和伊拉克方面达成一致,允许伊拉克运动员参加即将举行的北京奥运会。7月24日,国际奥委会鉴于伊拉克政府早先以“长期不足法定人数”为由,解散本国奥委会,并由政府派员接管,认定其“对本国体育运动实行政治干预”,取消了伊拉克参加北京奥运会的资格。
奥林匹克运动一直强调体育独立于政治之外,一贯反对政府对奥委会人事的干预,奥林匹克宪章第28条对此有明确规定,从这个意义上说,取消伊拉克参赛资格算得上是照章办事,无可厚非。虽然如此,伊拉克运动员本身是无辜的、没有责任的,却要为不属于自己的过失埋单,却要因此失去珍贵的奥运参赛机会,这对于他们而言,是相当不公平的。如今妥协终于达成,伊拉克运动员可以照样出现在北京赛场,这无疑是一件让所有人都感到高兴的事。在这件事上,所有人都是胜利者。
国际奥委会是胜利者。尽管此前的禁赛处罚罚得有根有据,并非滥罚,但伊拉克饱经沧桑,疮痍未复,奥运会本是让当地人暂时忘却战火、忘却痛苦,和全世界人民分享体育的欢乐与荣耀的大好机会,遽尔剥夺他们这得来不易、为数不多的欢乐,又于心何忍?不仅如此,战争令伊拉克体育事业元气大伤,已有100多名运动员死于非命,为挽救该国体育事业和人才,国际奥委会不惜重金,资助50多名伊拉克运动员、教练员在国外训练、备战奥运,目的正是为了保全伊拉克体育运动的火种,让他们不至于被奥林匹克大家庭抛在身后,如果真的因为政府的一时失误而令这些运动员、教练员无法参赛,则不仅是这些人的失败、损失,同样也是一直支持他们、赞助他们的国际奥委会的失败、损失。妥协达成,皆大欢喜,对于国际奥委会而言,自然是一件好事、幸事。
伊拉克政府是胜利者。尽管由于种种原因,伊拉克政府在今年5月解散本国奥委会,以青年与体育部长领衔的临时委员会取而代之,并因此触犯奥林匹克宪章,受到奥委会处罚,但究其本心,并无意于自弃于奥林匹克大家庭外,奥运会对于这个多灾多难的国家而言,是难得的振奋民族精神、弘扬国家意识的好机会,正因如此,在短短一周内,该国政府为寻求妥协不遗余力地努力,并最终获得满意的结果。当然,为换得这一结果,伊拉克政府肯定已经和即将做出一些妥协,一些让步,但这种妥协、让步并非什么屈辱或软弱的表现,而体现了一种对奥林匹克运动的尊重,和对本国运动员、本国体育事业前途的呵护。妥协达成,皆大欢喜,对于伊拉克政府而言,自然是一件好事、幸事。
运动员是胜利者。虽然由于国家不稳定,训练不规律,伊拉克运动员的竞技状态受到很大影响,但奥运最重要的在于参与,参与奥运,是包括伊拉克运动员在内、每个竞技选手的奋斗目标,在得知因不属于自己的原因,他们将在最后关头无缘奥运之际,许多选手失声痛哭。奥运会的参赛资格是神圣的、珍贵的,理应属于这些为之努力、为之流汗,默默奋斗多年的运动员,妥协达成,皆大欢喜,对于运动员而言,自然是一件好事、幸事。
所有人都是胜利者。奥林匹克的目标就是全世界的人欢聚一堂,用和平、竞技取代纷争、战火,伊拉克运动员的缺席,将让这一和平之会、竞技之会留下难以挽回的缺憾,如今妥协达成,皆大欢喜,对于所有人而言,自然是一件好事、幸事。
就在妥协达成前1天,国际奥委会还通过北京奥运会INFO2008系统发表声明称,由于时间仓猝,伊拉克运动员参加本届奥运的希望“已经不大”,就在人们开始失望、惋惜之际,却传来妥协达成、伊拉克运动员有望出场的好消息,这充分说明了协议各方对运动员负责、对奥林匹克负责的风度和诚意。
伊拉克运动员参赛问题终于在奥运开幕前夕及时解决,避免了一场遗憾的发生,这是奥林匹克的胜利,是体育精神的胜利,也是所有人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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