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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记:瓜农被当野猪猎杀 如何防范权力失控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9:12  重庆时报

  作者:李记

  7月27日凌晨4时,新疆塔城市裕民县野巴旦杏保护区发生一起打猎误伤两名瓜农,致1人死亡1人重伤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吕笃功(系塔城市委副书记)已被农九师公安局刑事拘留,塔城地委书记彭家瑞要求“彻查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严肃处理”。(相关新闻见今日本报16版)

  反思该起事件时,当地一位官员的话很是耐人寻味:“发生这样的事情令人痛心,事件虽属偶然,但偶然当中透露着必然———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主任赵远洲本来是在外地学习,没有人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回到了塔城,更没有想到的是,他会带人去打猎……”另据悉,当天参与打猎的,除塔城市委副书记吕笃功、塔城地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主任赵远洲外,还有新疆塔城市林业派出所的公安干警。

  检视事件发生的前因后果不难发现,导致该起事件发生的原因,已不单单是自然保护区管理和枪支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更是权力失范下,涉案公职人员群体渎职所致。正像这位官员所说的那样,“事件虽属偶然,但偶然当中透露着必然”———从概率发生的角度看,有这么多偶然的叠加,事件的发生率应该很低才是。但事实上,随着吕笃功的一声枪响,涉案人员的所有心存侥幸被全部打破。

  可以想象,在该起事件发生之前,在涉案人员看来,动用枪支去自然保护区狩猎,完全是件轻而易举的事。否则的话,吕笃功不会将打野猪当成是接待朋友的“佳肴”———从他们轻车熟路便能猎得一头野猪的事实看,如此狩猎,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可以预想,如果没有这件偶然事情的发生,吕笃功、赵远洲等涉案人员,以及吕笃功的朋友们,在享受完特权狩猎后,洗去劳顿,沉浸在权力快感的狂欢时,他们会意识到权力失范偶然中潜伏的“猛于虎”的危险吗?

  回观因为权力失范导致恶劣后果的类似事件不难发现,涉案人员,往往都是一小步一小步地、试探着跨越了权力的边界。一旦他们发现跨越权力边界后,并未受到相应的防范、监督与惩罚,操控公权力为我所用的私欲,便逐渐地膨胀起来。在侥幸心理的驱动下,每一次权力失范的公权私用,他们都“仅把偶然当偶然”,甚至是几率接近于零的偶然。久而久之,失范的权力便濒于失控。某种意义上说,吕笃功、赵远洲们随意动用枪支,把自然保护区当成自家狩猎牧场的“理所当然”,也正是长期的公权私用,受不到相应的防范、监督和制约,更没有被问责和惩罚所致———这也是该起事件产生的根源。

  事件发生后,塔城地委书记彭家瑞要求“彻查案件,不管涉及到谁,都要依法严肃处理”,这一明朗而坚决的态度,让我们看到了当地政府决意彻查该起权力失范事件的决心和信心。但与此同时我们的担忧依然存在:对权力失范的防范、监督和制约,如果不能“防范于未然”,就权力失范的为害范围和程度讲,“事后诸葛式”的惩罚与防范,时间是不是太滞后、效用是不是太有限了呢?如果那些认为“偶然中不会孕育和诞生必然”的权力失范,依然没有意识到自身的错误,并对可能产生的危险视而不见的话,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构建出更完备的制度监管、渎职问责以及公共监督体系,将权力失范“防范于未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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