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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灵:大学重奖暑期社会实践是向权力献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4日09:14  重庆时报

  作者:志灵

  今年浙江大多数高校都设了一个专项奖,用来奖励暑期实践做得比较成功的团队,而媒体是否参与报道,是评审的主要标准之一。更有甚者,浙江某学院专门制定了一份奖励细则,规定国家级媒体发200字以上奖励4000元,省级媒体发300字以上奖励3000元,地市级媒体发600字以上奖励1000元。(8月3日《现代金报》)

  对于浙江高校这种“重奖”社会实践的做法,反对者多将批判的重点集中在“重奖”上,而笔者以为,纠缠于“重奖”有舍本逐末之嫌。从价值判断上讲,高校完全可以“重奖”在社会实践中表现突出的团体和个人,难道肯定和鼓励就一定要以精神鼓励为主,一旦涉及物质奖励就会变味?

  所以,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该不该“重奖”,而在于“重奖”的标准是什么。但凡“重奖”,其前提必然是要评比优劣,以事前划定的标准和事后考核的结果作为“重奖”的依据。

  若按照媒体是否参与报道作为评审标准,那么媒体也就意外地成了“评委”。姑且不论媒体在大学生社会实践问题上,有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专业素养,单就这一“评委”的产生是否符合程序正义就值得商榷。一般来说,媒体可能连自己贵为“评委”这一信息都不了解,客观公正的评价更是无从谈起,这样的评审曜己推郎蠼峁?欢?蜒怨??ⅫBR>显然,高校不会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懂,那唯一合理的解释只能是,评奖结果是否客观公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没有媒体关注。也就是说关注本校的媒体越多、级别越高,这样的奖励就越成功。高校唯媒体报道马首是瞻,是因为媒体的报道可以提升其影响力,可以让更多的领导看到这所学校的成果。

  不在乎评比本身的客观性、公正性以及引导作用,而把权力是否关注作为唯一标准。这样的大学做派,注定无法培养出拥有独立人格和自由精神的“人文主义者”,只能造就一批不注重实效只知道钻营的“准官僚主义者”。而且,这也意味着大学对权力的献媚,将一个教育评价问题变成了一个“政绩工程”。 河南 志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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