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王石川:万人购房团被指违法的尴尬与沉重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06日07:09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王石川

  深圳万人购房团自面世的那一天起,就被涂抹上了娱乐化色彩,是得偿所愿还是半路夭折,是成为民间突围的标本还是沦为自愚愚人的闹剧,人们静观其变。就在这个关节,一名法律从业者的论判让人对购房团的前景陡生悲戚之感———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认为,邹涛的“万人住房团购”多处涉嫌违法。金焰说,未登记的组织涉嫌违法,“万人住房团购”不可能与某个开发商达成一次性的购房协议,因此将长期存在。这是一个有组织、有计划,并且长时间存在的组织,这样的组织不登记就属于违法行为。(8月5日《新京报》)

  我相信,这是金律师从专业角度对购房团作出的技术判断。就购房团不登记就属于违法而言,其指不虚,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邹涛组织的万人购房团,动静大,声势大,人员众多,且顶着“团”的名义,如果职能部门采取行动予以叫停,完全师出有名。

  深圳万人购房团是否出师未捷就殁于内讧或者在开发商的狡黠中败下阵来,都有可讨论的空间,可总结的教训,以后可以东山再起,卷土重来。但倘若是夭折于现行法律制度,则死无葬身之地,难有翻身机会了。

  历史总有旧迹可寻。犹记得当年个人集资建房风生水起时,温州一起个案因其启动迅速、手续健全而为人推崇,甚至被描摹成个人集资建房的标本。其最引人注目的关键一条是,他们顺利拿到了地。谈到为何能拿到地,温州市“个人集资建房”牵头人赵智强坦言:温州能够“破冰”,主要得益于市场营销协会的社团组织背景、当地便捷的融资渠道,以及目前不明朗的房地产走势。这段话透露出了许多耐人寻味的信号,如果没有市场营销协会的社团组织背景,即便融资渠道再便捷,恐怕也是有心无力、徒唤奈何吧。观照其前、其后的个人集资建房联盟,屡屡身陷合法还是非法的争议旋涡,最终大都无疾而终,甚至胎死腹中。没有合法背景的社团组织介入,恐怕是一大原因。

  前车之鉴,犹未远矣。深圳万人购房团到底能走多远,实在令人不敢乐观。我不担心购房团所遇到的人为掣肘。比如,协调之困———多达两万多人报名的购房团,诉求因人而异,导致横生抵牾,也是在所难免。我所担心的是,购房团如何破解法律之困。换言之,购房团最需突围的不是内部协调,而是外围的法律障碍。

  其实,深圳万人购房团遭遇的法律之困,只是一个微小的缩影。据此前报道,未经注册的山东寿光义工被寿光民政局依法解散,对这个由150余人组成的爱心团队来说无疑是个沉重的打击。类似于寿光义工这样“名不正,言不顺”没有合法地位的义工组织十分普遍。其实,寿光义工不是不想注册,实是难以注册———义工既不属于社会团体,也算不上民办非企业单位,此外,职能部门也未必愿意其注册。

  诚然,万人购房团作为一个组织,因其未登记而有违法之虞,但也应该承认,若操练得当,团购的确能使购房者有所受益,这已被事实所证明。进一步说,任何民间组织,只要引领得当,总会裨益无穷。以此次抗震救灾中的民间组织为例,有论者如此评价:“他们其实是志愿者之母,多年来不断培训志愿者,在灾难来临前,已不停警告河流污染、树木砍伐、水库危机、社会问题等静态灾难。”这并非溢美之词,就我们目之所及,也有类似的观感。但是,其现状颇为尴尬,比如,民间组织牛博网募集善款达数百万元,但因为自行发放,被有关部门喝止。相关部门能否权衡利弊,给这些民间组织一个名分?

  固然,在房市暴利中实现突围,是购房团的最大使命,能否实现法律层面的突围,则真正决定着购房团的未来命运。万人购房团到底走向何方,且让我们拭目以待。不管如何,万人购房团被指违法,绝不只是购房人的尴尬。


不支持 Flash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更多关于 万人购房团 的新闻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