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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新生:奥运会是体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契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18日09:02   珠江晚报

  作者:乔新生

  中国在奥运会获得金牌,固然值得高兴,但是与那些走市场化道路发展竞技体育的国家相比,我们应当彻底反思。

  奥林匹克运动是一种全民性的运动。虽然这些年来,各国为了争取更多的金牌,大力培养职业选手。但是许多国家的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决定了,政府不能直接对少数运动员投入财政资金。只有我国采用政府财政支持的方式,大力发展竞技体育运动,在全国各地设立大大小小的体育比赛场馆,让青少年专心投入体育训练和比赛,多拿金牌,为国争光。这样做既浪费了国家宝贵的财政资源,同时又助长了各个地方政府相互攀比之风,从而使更多的财政资金集中使用在少数运动员身上。

  奥运会结束之后,北京奥组委应将资金包括各种赞助都集中起来,设立中国体育专项基金,用来资助那些从事体育运动的各类运动员。国务院应当尽快撤销国家体育总局,在教育部增加体育管理机构,负责各类教育机构的体育活动,不再允许在教育机构之外,使用国家的财政资金资助专业运动员。这样做既可以让那些具有专业运动员潜质的公民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获得商业利益;同时又可以大量节省国家的财政资金,用于大力普及群众体育运动。

  当前在我国已经出现了商业化竞技体育的苗头,一些体育专才通过自筹资金,维持训练开销,同时通过参加各项国际比赛,获得丰厚的利润。这是中国竞技体育未来发展的方向。现在,中国绝大多数居民不能使用豪华的体育场馆,但必须为这些体育场馆的运行付出代价,这是一种极端不公平的制度设计。今后,应当将政府投资兴建的各种体育设施全面开放,让体育事业的发展真正造福于普通居民。

  在上个世纪90年代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曾经有学者提出应当尽快取消体育运动委员会,但终于不了了之。现在,中国奥委会通过举办2008北京奥运会,已经获得了足够的资金支持。国务院应该借此机会,彻底改革中国不合理的体育管理体制,让那些具有特殊技能的专门人才,通过从事竞技体育获得商业收入,国家体育管理机构不再从运动员获得的商业赞助或者广告收入中提成。

  近些年来,运动员与体育运动管理机构之间因为收入分配纠纷,而诉诸法庭的案件时有发生,这说明中国当前这种"举国体制",不仅严重背离了奥林匹克的精神,而且已经影响到中国体育的后续发展。让运动员承担体育训练和比赛费用,不是政府撒手不管,而是政府不能直接从财政收入中拨出经费,培养少数的运动员。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体育专项基金组织可以通过合同的方式,资助那些具有潜能的运动员;各个大学可以根据大学的实际需要,招收那些能够给本校带来巨大荣誉的运动员,并且投入资金加以培养。

  当前我国在体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最大问题是,政府财政资金分配不公平,少数人占有了多数人的体育财政资金,各级政府为了争取金牌,不断地"损不足以补有余",这是在现代民主体制下绝对不能容忍的财政分配制度。所以,执政者应当从政治的高度看待我国当前体育事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借助于奥运会大刀阔斧地进行改革,确保中国体育管理体制符合绝大多数中国人的需要。 作者系高校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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