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椿桦:重奖奥运冠军别成了政府间的赛事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6日08:26   珠江晚报

  作者:椿桦

  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肖山透露,国家将向本届奥运会金牌运动员每人奖励35万元。(8月25日《广州日报》)

  金牌运动员奖励35万元,这个数目当然不算高。如果与新加坡比较,就显得太低了,该国奥运金牌全球最值钱,相当于人民币500万元——物以稀为贵,新加坡冠军本来就少得可怜。如果同金牌大国美国相比,他们的冠军奖金又是低得可怜——美国上届奥运冠军的奖金相当于17.7万元人民币。而德国、加拿大冠军的奖金更低,前者约15万元,后者约14万元。当然,国情各有不同,单纯的横向比较说明不了什么,还是在国内比较吧。但是这一比较,你很容易感觉出比赛的意味来。

  比如,很多省份对本地籍贯的奥运冠军奖金,达到甚至超过了50万元,以对雅典奥运冠军奖励为例:陕西省奖励100万元;云南奖励150万元。我们知道,国家设立35万元的奖金标准,是通过审批、走了程序的,最起码纳入了中央财政预算。但到了地方,我感觉对冠军的奖励并没有具体的标准。试举几例——

  据《现代金报》8月24日报道,绍兴籍选手孟关良同老搭档杨文军成功卫冕后,绍兴市市长钱建民当场对记者表示,要对孟关良进行重奖,且奖励不会比4年前少——雅典奥运会,市政府奖励孟关良一套房子和30万现金。另据浙江在线8月25日报道,浙江省体育局长李云林23日在京接受采访时透露,这次对浙江籍冠军的奖励金不会低于华东其他各省。而早在今年3月,江苏省体育局副局长殷宝林也说过类似的话:"我们不会带头提高奖金,如果兄弟省份提高了,我们也会提高。我想江苏奥运冠军的奖金肯定是走在全国前列的。"奥运赛事已毕,我们分明又感受到了另一种赛事在粉墨登场。

  奖励体育事业的杰出人士,人们都不会有异议。但目的正确,并不表明地方政府就可以不讲程序,就可以随意抬高奖金数额。一个村庄出了一位奥运冠军,从省到市到县再到乡镇,甚至村委会,有没有必要重复奖励?一个地方政府的长官,是否可以自行决定奖金的数目?毕竟,政府的钱来自于纳税人,而不是市长或县长的腰包。但吊诡的是,投资教育事业的时候,长官们却缺乏这种拍板的魄力与提升资金的决心。

  按照我国的体制,运动员都是人民所供养,同公务员没什么区别。运动员在岗位上作出了贡献也有一定的职务性质,但他们的艰辛付出又的确应得到高度认可。我的看法是,可以通过提高国家奖励标准与鼓励商业赞助来实现运动员的丰厚回报。事实上本届奥运会的国家标准比上一届已经提高了15万元,而霍英东基金会也打算在上届8万美元的基础上调高奖励标准。地方政府完全没必要像企业老板那样相互攀比了。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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