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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浩月:重奖奥运冠军不宜过分渲染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7日07:56  新京报

  作者:韩浩月

  这段时间里,“庆功”将成为中国奥运团队集体活动的关键词。对于奥运冠军的奖励,民间的舆论也通常会从“苦尽甘来”的角度去理解。但是,别让物质奖励抢了奥运庆功的风头。

  北京奥运会结束后,有媒体记录和公布了创下优秀成绩的中国代表团,已经度过和将要度过的欢乐和充实的几天。25日,各运动管理中心举办庆功宴;26日,集体前往人民大会堂参加总结表彰大会;27日,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系统的总结大会和由赞助商们举办的庆功会;28日,奥运冠军前往香港访问,将接受以霍震霆为代表的香港知名人士的嘉奖。(8月26日《体坛周报》)

  从这些活动传递的信息看,这段时间里,“庆功”将成为中国奥运团队集体活动的关键词。此前,据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北京奥运会每块金牌得主的奖金是35万元,高于雅典奥运会的20万元。但同时坊间也有人指出,官方奖励仅仅是开始,来自民间的奖励,才是能代表奥运金牌的真正“含金量”。

  记得四年前,一些房地产商奖励奥运冠军曾被视为变相做广告,引起过一段争议。而眼下,房子依然被与奥运冠军挂在一起,成为赛后吸引人的话题。据报道,“吊环王”陈一冰最大的愿望“是给父母买个房子”,中国女子体操队队长程菲“多年勤俭只为帮父母买套新房”……这样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有房地产商把房子作为最好的“礼物”奖给奥运冠军了。

  随着媒体报道,很多奥运冠军艰苦拼搏的经历也纷纷为大众所知,对于奥运冠军的奖励,民间的舆论也通常会从“苦尽甘来”的角度去理解。但是,笔者认为,对奥运冠军的奖励还是不宜过分渲染的。

  首先,重奖奥运冠军并非国际趋势,欧美很多富庶国家对北京奥运会冠军的奖励都不高。重奖奥运冠军,只适用于体育弱国在某一阶段的特殊促进方式,而不宜作为体育强国的常规做法。金牌不应成为一名运动员改变物质生活水平的分水岭,而应成为提升其精神境界的一个跃起点。

  其次,重奖奥运冠军难免让其他运动员有所失落。比如本次未能完成预定任务的田径和足球管理中心。和其他获得银牌、铜牌乃至无名次的选手一样,全体参加奥运会的运动员都付出了时间和精力,在追求成绩的目标定位上,他们都是一致的,只是实力有所不同,只能是有的人夺冠,有的人居后而已。如此重奖奥运冠军,让其他运动员以后是向成绩看齐还是向奖金看齐?或者一并看齐?

  国家对奥运冠军有统一的奖励政策,各地也有数额不等的奖励规定,如此,一名奥运冠军已经得到了应有的报酬。这应被视为“份内”事,而至于民间奖励的“份外事”,即便进行,也没必要大张旗鼓了,别让物质奖励抢了奥运庆功的风头。

  □韩浩月(北京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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