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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亮:追究人肉搜索刑责是法律万能崇拜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8月28日07:21  重庆时报

  作者:李晓亮

  “不求最好,但求最肉”的人肉搜索,自诞生以来,就争议不断。日前,更是有人建议立法追究“人肉搜索”者的刑事责任。(8月27日人民网)

  诚然,一些人肉搜索事件中,确实伴随了一些暴力行为,但这已经违法,自有法律接位。何况,暴力终究是人的暴力,可依法追究人的责任。含混地扯上人肉搜索的大旗,反倒影响惩罚的精准性。人肉搜索不是拿键盘当武器的恐怖袭击,无需专门“立法追究刑责”。立法究责是对法律资源的浪费,带有法律万能主义倾向:即一遇到新问题,立即呼吁立法和政府的强制介入。殊不知,过多的公权力介入,只能挤占公众逼仄的权利空间。

  其实,那些过激言行,也有其心理依据。法国群体心理学家古斯塔夫·勒庞也认为:“当人成为群体中的一员时,就会意识到人数赋予他的力量,这足以让他生出杀人劫掠的念头,并且会立刻屈从于这种诱惑。”这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理性迁就于群体情感。这是人性共有的弱点,所以我们必须抗拒心中的魔鬼,拒绝成为“多数人暴政中”的一员。

  由于网络行为植根现实土壤,所以网络的亢奋也反照出现实的无奈。人肉搜索激起的网络哄客和道德红卫兵的别样激情,也可看作是公众压抑已久的群体权利渴求,在网络系募?宓姆杩袷头拧ⅫBR>某些失控行为,正是由于公众在现实生活中,知情权、监督权、批评权等权利极度匮乏造成的。权利饥渴郁寓于内,压抑难忍却又得不到宣泄。一旦面对网络上虚虚实实的,有悖公序良俗的事件时,大家自然不假思索地将之作为最佳的发泄通道。于是,人们纷纷披上网络匿名的隐身衣,兴高采烈地对当事人肆意挞伐。在狂热参与的同时,体味网络带来的片刻虚幻的权利充盈快感。唯独没有冷静地思考,对方是不是也是个和自己处境相同的弱者。

  弱者对弱者的讨伐,尤其令人痛心。谁也不敢保证,自己永远不会被置于那个供人宣泄的位置。更有让我们感到悲凉的是,不少网络暴力的受害者,竟含垢忍辱默然承受,不知自身权利正被侵害,甚至连报警的权利都忘记了。这尽显现实中普通民众权利穷困的窘境。比起立法追究人肉搜索的刑责来,对公众进行权利“扫盲”更为迫切。同时,还要加强社会的道德自治能力,这样才能使暴力降至最低。

  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做一个网络时代的好公民呢?不妨多想想这句话:“容许犯错,不妄下断言,尊重多样性,再加上一些幽默感及有所节制,这些是我们展开21世纪的新旅程时,行囊中不可或缺的求生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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