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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殷国安
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日前下发一份红头文件指出,领导干部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重大损失或浪费的,不得提拔任职,已经提任的应予以降职或免职(9月2日新华社)。
所谓形象工程,其显著特点是弄虚作假兼劳民伤财。现在,甘肃省宣布领导干部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造成重大损失或浪费的,不得提拔任职,已经提任的应予以降职或免职。而且这是省里的决定,可以说是由上而下地反对形象工程,这也使得用形象工程迎合领导的人很伤心吧?这真是老百姓的一个天大的福音,对于喜欢搞形象工程的干部来说,无异于当头一棒。我们可以欢呼形象工程的末日到了。
但是我们也不可高兴得太早,以为一个文件就能治理好天下的形象工程。首先遇到的难题是,什么是形象工程,是不是形象工程由谁说了算?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不得提拔任职,这一条无人好反对。接下来的问题必然是,对于同一件事物,有人说是形象工程,有人说不是形象工程;更多的情况是,老百姓说是形象工程,官员说不是——连定性都难下结论,当然就更难以处理有关官员了。
例子比比皆是。就说甘肃的天水,连续几年都搞公祭女娲大典。这个大典当然不具有历史意义,什么“女娲是人文始祖”的说法并无根据。事实上,女娲只是传说中的人物,和《白蛇传》的白娘子差不多,甚至全国有几个地方都争祭女娲。主办者说得很明确,公祭女娲大典是“文化搭台,经济唱戏”。那么,请把账公布一下,究竟花了多少钱“搭台”,“唱戏”又卖了多少门票钱?如果只是赔本赚吆喝,那还是不干的好——其实今年这个大典就已经停了。那么,以前的公祭女娲大典算不算形象工程?这事怕不大好办,连省官员都多次亲自主持公祭大典呢。
要使这样的规定落到实处,第一,请先明确标准,使我们按照统一的标尺去界定什么是形象工程;第二,是不是形象工程由谁说了算?如果老百姓没有话语权,全由官员自己定性,恐怕十年八年也找不到一个形象工程来。这样看来,甘肃省的规定虽然是一把高高举起的利剑,却可能根本连轻轻落下的机会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