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路径导航栏
跳转到正文内容

毕诗成:从郭京毅案开始警惕立法腐败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05日08:15  重庆时报

  作者:毕诗成

  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被“双规”已过20天。有知情人士透露,郭京毅案件涉及多部有关外资并购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司法解释。这可能成为中国史上第一起在法律制定过程中官员受贿的案件。(9月4日《21世纪经济报道》)

  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之中,但郭京毅案无疑也警醒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长期被忽视的立法腐败问题。

  任何法律法规的制定与解释,实质上都是权力和权利的再分配。而各种利益群体会在立法、释法、执法等各个领域进行激烈角逐。一旦立法者、释法者被利益集团“寻租”,就可能会产生利益偏差,造成立法腐败。

  比起简单而直接的权钱交易,立法腐败的专业性与隐蔽性更强,危害性也更大更深远。但长期以来,社会对立法腐败问题不够重视。这也是郭京毅案发后,有律师对“按照现有法律可能无法定罪”表示担忧的原因。而防范之道,则在于加强立法与释法过程中的程序正义与相关约束,不妨从以下几点着力:

  其一,继续推行“开门立法”,加强立法释法过程中的民主性与公开性,避免成为个别人与个别部门的“专利”。如可通过媒体公布、征集专家意见等方式,最大程度地“揪出”有偏狭的内容。其二,人大在立法审议中对涉及利益分配的内容加强审查,法律条文和释法条款都应监督。其三,应加强行政立法的程序规范,通过制定《行政程序法》等,对部门规章和政府规章的制定程序、解释程序、操作程序进行规范。其四,必须着力建构有效的监控机制,包括法前监督、执法监督、具体监督、程序监督等,最大程度地降低立法者在立法过程中的随意性与权力膨胀。

  司法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立法释法领域出现腐败,将直接危害到中国法治的质量。所以,以郭京毅案为契机,对立法领域的利益规避问题进行全面的审视与反思,显然已是当务之急。

  陕西 毕诗成


Powered By Google ‘我的2008’,中国有我一份力!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08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