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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锋
今年初,一些代课教师言辞尖锐的网帖引起广东省委书记汪洋的高度关切,近日他再次要求:要切实为教师和教育做点事,力争在两年内解决全省代课教师问题。
我们留意到,汪洋书记下达这一“死命令”,不仅是出于对农村基础教育和社会和谐的考量,同时体现出强烈的感情色彩。无疑,面对代课教师这一特殊群体,这种“理智与情感”兼具的出发点是难能可贵的。
从“人”的角度观之,妥善处理代课教师问题,前提是正确评价其历史成因和贡献。从解放初期的民办教师和代课教师并存,到1986年对民办教师实行“关、转、招、辞、退”后代课教师数量猛增,代课教师始终在特定时段、特定地区(老少边穷)、特定背景(教育投入比例偏低)中对基础教育事业发挥着独特的作用,尽管他们有“教师”之名而无“教师”之实(工资微薄,甚至日薪只有1斤玉米),也尽管他们中的很多人没有文凭、知识面不够宽、知识未免老化。
从“社会”和“事业”的角度观之,妥善处理代课教师问题,关系到教育事业发展和社会稳定和谐。我国目前的代课教师多达45万,广东省就有5.2万,一方面,这个数量不小的群体已默默承受多年的微薄待遇,而一些部门在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时,一度使用了“清退”这样的字眼,伤了很多代课教师的心。另一方面,毋庸讳言,在很多地方,不少代课教师的素质确实已不能满足基础教育的需求。
秉承“公平”、“和谐”和“发展”的多重考量,广东乃至中国应如何彻底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最理想的状态无疑是,大幅提高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待遇,吸引师范生和公办教师前往任教,而原有的代课教师能通过考核者留任,不合格者则全部得到妥善安置。但其现实困难也不容小觑:第一个问题是财政压力剧增,一些基层政府能否真正具备这样的决心?第二个问题是欠发达地区中小学教师待遇能否高到让师范生和公办教师“派得进、留得住”?
事实上,当初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之所以留下“尾巴”,正在于当初仅仅立足于民办教师本身,而未充分考虑农村地区基础教育的实际需要,未从管理制度设计上解决民办教师产生和存在的土壤。今天,我们解决代课教师问题,要引以为戒。毕竟,“清退”相对容易,但如何填补“后代课教师时代”留下的巨大缺口、避免新的“代课教师”群体的出现,是一个更为艰巨的系统工程。
既然代课教师的产生和存在具有特殊性,实宜特事特办。第一,政府向经济窘迫的代课教师自学、自考提供专项资助,以提升其知识和技能,从而“转正”获得从教资质;第二,不妨对代课教师的“转正”实行特殊政策,适度放低门槛——因为从实际教学效果而言,其教学经验和对本地学生的了解,亦可“折算”成部分“资质”和“学历”。如此,可尽可能“就地提升”、物尽其用。而对于那些确实年龄大、素质不高且提高困难者,在安置时则不应忘记他们的历史贡献,以“还债”的理念(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依据其任教年限适度给予经济补偿,并由政府出资办理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