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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大中
在商业领域,类似的奖励刺激管理手段所向披靡,但将之移植于政府管理会产生何种后果,则无经验可循。很明确的一点是,政府不是公司,首先遇到的难题就是奖金以何种名目从公共财政列支。人大代表们是否同意拿纳税人的钱来奖励一直在膨胀的机构进行人员精简?从纳税人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件很冤大头的事,人员违规膨胀时要付钱供养多增的人,人浮于事时还要付钱才能推动人员精简,进要钱,出也要钱,两头全吃。
政府机构精简人员是一项公共政策,行政命令的基本要求是令行禁止,政令畅通靠的是硬性的权力执行而不是软性的悬赏利诱,从权力伦理来说,中央要推行一项改革政策不是马戏团驯海豚,跳过那个圈子就给鱼吃,不跳就不给,而是必须执行的行政命令。机构精简近年来陷入“越精简越膨胀”的怪圈中,“精简有奖,超编罚款”政策的出台,意味着放弃硬性的行政执行力转而寻求软性的商业管理手段求解,或许这种利诱手段行之有效,但它是以放弃行政权威为代价的。
利诱式行政的弊端并非出在执行力之上,而在于它的成本过高,这里的成本不仅是基层政府玩人员进出游戏空领奖金,还在于养成了基层政府这么一种行为模式:政策无奖不执行。若这种手段得到肯定,必然会引起群起效仿,今天是中央财政设奖,明天就是省级、市级、县级财政设奖,甚至左手为右手设奖、自己为自己设奖。如果将公务员群体视为公仆,那么我们看到的就是这么一桩怪事:你花钱雇来的保姆宣称无奖不干活,于是你不得不付她工资之外,还得花上一大笔钱设煮饭奖、扫地奖、替你拿拖鞋奖,你都不知道养这样的保姆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