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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商报:社保统筹乃国家对公民尊严的承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1日09:07   上海商报

  社论

  如何在实现社保异地续接的基础上,实现社保标准的全国统一,使国民不因地区发展水平落后影响基本权利保障,成为关乎国民待遇的重大问题

  “画地为牢”的社保关系格局所导致的社保转移之难,俨然已成掣肘公民权利与自由实现的政策瓶颈。近日,一则“社保异地转续有望年内破冰”的消息,使这一问题再度受到关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研究》课题组牵头人杨宜勇对媒体表示,中央最快年内将出台社会保险关系异地转续办法,但考虑新文件适应普及期,文件正式施行还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而在说到何时实现全国统筹的终极目标时,杨宜勇表示,“可能需要30年~50年。”

  但令人费解的是,杨宜勇的这番表述受到广泛质疑,“社保全国统筹为何要再等30年?”之声,纷纷见诸媒体。然而我却总是怀疑,这些质疑者也许并未真正明白杨宜勇所表述的意思,而只是自以为是地将社保转续办法等同于社保全国统筹这一终极目标了。比如有一篇评论文章就武断地理解到:这意味着,那些频繁地流动于不同城市的务工者,即便到退休,绝大多数人的社保异地转续还是一场梦。但这并不是事实。社保接续办法不等同于社保全国统筹,接续只是表明实现社保关系的正常转移,而且囿于各地社保标准不一,参保人所享受的保险金额也有差别。但全国统筹则意味着全国统一的福利标准和制度安排。对此,杨宜勇说得很明白,中央最快年内将出台社保异地转续办法,“目前我们观点比较明确,就是改变财政体制和不转移统筹基金的前提下,以较简单的方式化解社保关系跨地区转续难题。”而那个需要30或50年才能实现的远景目标,则是社保的全国统筹。

  评论家们或许难免自以为是的毛病,但是他们众口一辞地质疑也恰恰表明了对社保转移之难的忧心。社保转移之难,意味着公民不能自主的生活与流转,更昭示着无法保障的命运与前程。每年各地上演的农民工退保潮现象之所以总会引起关注与思考,因为退保不仅意味着公民舍弃了养老保险账户中更大比重的共济基金,而仅仅拿回属于个人缴纳的8%部分,更让公民失去了“老有所养”的未来愿景,并对这么多年的社保体系建构产生消减与内耗。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社保无法在省际之间转移和接续的现实,使得这些流动者被迫选择退保;另一方面,退保只退个人账户不退共济基金的现实,又反过来助长了地方对退保大开绿灯。没有人知道,历年来全国通过这种转移截留社保资金的数目有多大,以及这样一大笔钱具体的流向。因此破除地方利益之榨取,实现社保异地转续,既是社保体系完善的一个重点,也成为社保全国统筹的一个必要前提。

  正如我们永远不可以抓着自己的头发离开地球一样,在现实国情之下,我们应该理性地承认积极但循序渐进制订政策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但与此同时,我们也并不是说用漫长的三五十年才能实现社保全国统筹的目标,是必须无条件接受的。公民权利没有大小多少之分,只在乎公平与否,充分与否。但中国东中西部发展的不均衡,地区收入差距过大,却在事实上造成一国之内国民福利的千差万别。只有社保标准全国统一了,才能够维系劳动力市场的统一。这也正是社保全国统筹必须直面的难点所在。因此,我们期待的不是一个遥遥无期的时间表,而是一种更加积极的态度。正如一位专家所说,社保的全国统筹问题既是经济发展、收入差距缩小的自然结果,同时它反过来也是解决收入差距过大的一个手段。

  完善的社保体系,是国家对公民生命及生存尊严的允诺。无论是破除社保转移之难,还是尽早促成社保全国统筹,既需要出台更科学、积极的政策及措施,也需要国家公共财政承担起更重要的国民福利保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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