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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石川: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应更加精细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2日07:23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王石川

  从明年1月1日起,新疆阿勒泰地区将率先在全国试行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把过去通行的官员"收入申报"扩大为"财产申报",并承诺在阿勒泰廉政网和当地主流媒体上公示官员的财产申报结果。

  对此,一些研究人士表达了并不乐观的看法。新疆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王磊认为,阿勒泰地区的这一规定目前只是党政机关的内部规范,而不是正式立法,针对的对象非常有限,规定也还不够健全。一些群众虽为这项制度拍手叫好,但也担心执行难度大,会夭折。(今日本报10版)

  专家的泼冷水之举,显然不是出于哗众取宠,而是基于冷静审察而作出的价值判断。早在1987年,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的王汉斌就提出:我国对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建立申报财产制度问题,需在其他有关法律中研究解决。1994年,官员财产收入申报法正式列入全国人大立法规划项目,1995年,我国开始施行官员收入申报制度,但一晃十多年过去,绩效乏善可陈。

  不是缺少制度,而是制度无效率。对于经济是这样,其他何尝不是这样?如果制度是完善的,是有效率的,官员财产申报也许就不会步履蹒跚,抑或走一步退两步了。

  制度何以无效率?一般有两种原因,一是制度本身即是浅表化、粗陋化,缺乏有效实施的可能;一是制度遭遇软抵抗,制度的威力无法彰显。

  而阿勒泰地区即将试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这两点元素都隐约闪现。关于前者,有专家已经指出,财产申报尚需配套制度及时跟进,比如在问责方面,尤其是涉及到惩处,要区分不同情况,规定得细致一些、具体一些。另外,由什么机构来受理、审查申报信息,如何接受群众的监督和举报等等,都需要细化。关于后者,一项调查已经传递了这一信号———对阿勒泰和新疆其他一些地州市官员进行的随机调查显示:反对者七成,无所谓者两成,坚决支持者一成。经验表明,任何针对自身的改革都很难推进,七成官员反对足以说明一切。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曾有一句论断颇为精彩:在保障机制不能同步跟进的情况下,将官员财产公示的要求写入文件或法律,不能叫制度的改进,只能叫制度文本的改进。诚然,像迷信立法万能一样,迷信制度建设也是一种误区,如果没有配套的保障机制,或者没有可供操作的具化措施,制度就是僵硬的虚壳,或是无牙的老虎。如果稍微留心即可发现,当下的许多制度都陷入了不够精细的困境之中。日前,中国第一份“反家庭暴力保护令”面世,闻者振奋,然而,细加推敲就会发现这是一张“法律白条”,究其原因,该保护令只是笼统的“保护”,而无周密的约束。

  显然,制度本身一旦缺乏可操作性,其前景必然不妙,就会遭遇双重危机———既面临无法操作的尴尬,也给人以可乘之机,长久下去,制度本身就会陷入“制度性疲劳”的结局。

  当然,不是说阿勒泰地区将试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毫无可取之处,阿勒泰地区在官员财产申报上所作的制度性努力,其价值不容低估。从9成以上国民支持,足可看出国民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热望和执著。正因如此,才更期望阿勒泰地区将试行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能够顺利推进,不至于半道崩卒,也不至于虎头蛇尾。在制度健全方面多做努力,在应对官员抵制上多做准备,从而取得良好效果,为日后在其他地方推行树立一个良好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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