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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叶祝颐
9月13日,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呼吁:停止评选“三好学生”,因为评选“三好学生”实际是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这样会给学生造成一定心理压力,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9月14日《重庆晚报》)。
“思想好,学习好,身体好”的“三好”标准,一直是人们心目中优秀学生的代名词。“三好学生”评选在树立榜样、奖励先进方面也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到了今天,评选“三好学生”的弊端逐渐显现。
素质教育理念的提出已经有些年头了。提倡综合素质评价,禁止给学生排名排序,正在逐步成为教育界的共识。能评上“三好学生”的孩子毕竟是少数,这不仅容易让被评上的孩子产生优越感,也会给其他同学带来心理负担,不利孩子成长。
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受应试教育观念影响,不少地方的“三好”标准在某些评选者眼中异化成了学习成绩“一好”,“三好学生”俨然成了高分数学生的代名词。这无疑与素质教育的宗旨、“三好学生”的评选初衷背道而驰。
更让人失望的是,由于“三好学生”被赋予了加分、保送特权,“三好学生”也成了决定学生前途命运的重要依据。由于评选标准科学性不强,评选机制粗放,监督机制没有同步跟进,导致“三好学生”评选成了权力监督的盲区。在某些地方,“三好学生”几乎成了官员、富商、教职工这些特殊群体子女的专利。如此“三好学生”评选不仅失去公正要义,教育意义也十分有限。
评选“三好学生”虽有一定激励作用,但评价方式带有局限性,特别是重视智育、轻视德育、体育的评价模式,容易让孩子们产生“学习成绩最重要”的错误印象,影响其全面发展。也容易让家长与教师都按照“三好”模式去教育孩子,忽略孩子个性塑造和潜能开发,显然对孩子成长不利。
因此,给学生评价注入科学内涵,发现每位学生的闪光点,肯定每位学生的进步,避免学生评价出现偏差,应该是学生评价工作努力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