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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朱海滔
中国教育学会会长顾明远在重庆一个基础教育学术会上呼吁:停止评选“三好学生”,因为这样会“过早给孩子贴上好学生与坏学生的标签”。(《南方日报》9月15日)
顾明远说,评选“三好学生”实际是把学生分成三六九等,这样会给学生造成一定心理压力,同时在感情上伤害未被评上“三好学生”的孩子,不利于学生健康成长。此说受到很多人支持。
对于停止评选“三好学生”提议,笔者不敢苟同。
评选三好学生是为了表彰先进,给学生们树立一个榜样。就像运动赛场上要有冠军一样,目的是激励孩子们的荣誉感和上进心。无论从评选目的还是从实际效果来看,绝非是要把人分成三六九等。
也许没有评上三好学生,可能会在一段时间内产生失落感和心理压力,但这是人的正常心理反应,只要老师加以正确引导,压力就会转化为动力。更何况,经过失败的挫折也才更能经受风雨的磨砺。
“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可简单地概括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应该说,这一评选标准,已经较为科学地处理了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的关系。现在,评选“三好学生”为啥不得人心?并不是“三好学生”的标准有问题,而是近些年来一些学校念歪了“评三好”这本经。“三好学生”评选中出现了一些腐败恶俗现象,使真正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没有被评上,没有起到鞭策孩子勤奋学习、要求上进的作用。
由于受应该教育的影响和监管的缺失,一些学校在“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和方式上出现了偏差。如不少地方的“三好”标准,在某些评选者眼中异化成了学习成绩“一好”;本应该广泛征求师生、家长意见,接受社会舆论监督的“三好学生”评选,在某些地方都是由班主任老师一个人说了算。更有甚者,由于“三好学生”与中考、高考加分、保送和优先录取等挂钩,在某些地方,评选“三好生”成了一种谋利的手段,出现了“评选腐败”,“三好学生”几乎成了官员、富商、教职工这些特殊群体子女的专利。
“三好学生”评选在我国已经有几十年的历史,引导、激励过几代人的成长。当前问题的关键是要监管到位,严把“三好学生”评选标准和公正性,不使其变味,而不是盲目地取消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