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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林:评价假日改革不能只听商家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7日07:44  新京报

  作者:曹林

  随着中秋小黄金周的落幕,今年元旦、清明、端午、中秋四个小黄金周全部结束,“以小长假取代黄金周”的假日改革也差不多走过了一年,已经有人开始盘点改革,广州几家旅行社以统计数字证明:4个小黄金周的出游人数只及“五一”的八成左右,而且小黄金周以短线游为主,故得出结论“新休假方案未达到目标”。(9月16日《广州日报》)

  笔者认为,评价改革有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关键得看改革的预期目标是什么?无论如何,假日改革应该把落实公众的休假权利置于首位,以增加公众的休假福利、休闲质量和闲暇时间为核心,要让公众感觉休假时间比过去更充分,休闲质量比过去高了许多———也就是说,假日改革应以人为本,旅游收入、弘扬传统文化等等只能是改革的附带目标。

  既然假日改革的目标在于增加公众的休假福利和落实公众的休假权利,那么盘点改革时,就应该围绕这个核心目标来评价成败得失:关注相比被取消的五一黄金周,4个小黄金周给公众带来的休假空间是多了还是少了;关注带薪休假制度有没有得到执行,毕竟这是当初取消五一黄金周的正当性基础;关注小长假有没有提高公众的休闲质量———而这一切评价,都需要通过民意调查让公众自己表达。

  也就是说,普通民众应该是假日改革评价的主体。既然假日改革是为了公众,为了公众拥有更丰裕的休假,就应该让公众来评价改革和给改革打分。对假日改革的评价和盘点涉及今后改革的方向,所以评价权绝不能由商家垄断,应该尊重普通公众的切身感受。

  □曹林(北京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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