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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于泽:依照宪法摆正权力与人民的位置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18日07:22  汉网-长江日报

  作者:杨于泽

  云南近日把全省540多名高中级党政领导集中起来,反思孟连警民冲突事件,研讨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云南省委一位负责人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人民群众一闹事,人民政府就派人民警察去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这个问题,不仅云南应当反思,其他地方也应当好好反思。

  孟连警民冲突发生在7月19日,部分胶农与橡胶企业发生纠纷,当地调集几个县的警力派往前线,造成40余名民警和10余名胶农受伤,2名胶农死亡。面对一起利益纠纷,当地政府何以要调警力介入?警察是国家的强制力量,把它调派上去,似乎可以一下子就叫人民群众服服帖帖,领导省心省力。这种思维,这种工作方法,反映了个别地方公权力同人民群众关系的现实。

  一切权力来自于人民,这句话,白纸黑字载于宪法。既然权力来自于人民,权力行使者就应当以人民利益为依归,各级官员只是人民的公仆。这个道理简单,知之容易,但奉行似乎很难。有个别领导干部,嘴上说依法行政,实际工作中却不把法律当回事。碰到人民群众,他们总想显示一下当权的优越感;要是有人影响他们抓的项目,跟他们关注的企业闹纠纷,他们就要亮出拳头。

  警力被滥用,反映出当前一些地方在处理社会矛盾时的方式不当,用一种标准化的表述就是:一些领导干部脱离群众,工作浮在表面,对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急一无所知。他们平时也很忙,忙着上项目、出政绩,但他们时常把人民群众当成其政绩的拦路虎。他们“重点保护”的企业,成了老虎屁股,群众摸不得。开发商拆迁,居民维权,他们也要调派警力。 

  警民冲突的发生,已经一次次地告诫我们,行使权力的社会环境已经今非昔比。在孟连事件中,有40余名民警受伤;在6月28日贵州瓮安群体事件中,警方付出了更惨重代价。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已经觉醒,权力必须归于适当位置,并接受人民的有效节制。

  政府受人民托付,代行公共权力,只有如何为人民服务的问题。除了为人民服务之外,政府没有其他权力,也没有其他活动。政府的为人民服务,其实就是以宪法为基础,依法行政,保障和落实宪法规范的公民权益。

  在什么情况下,政府可以派警力,在什么情况下,政府不派警力,在摆正权力与人民的位置之后,这个问题迎刃而解。警力是用来维护公共安全的,是为人民群众提供各种社会安全服务的,而非权力借以压服人民的工具。在群众与群众之间、群众与企业之间发生纠纷的时候,警察可以调查取证,可以居中调解,但不可以偏向一方,进行堵与压。这应当作为一项原则,在政府行使警察权的时候得到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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