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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畅:国家决心有助官员问责制度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3日11:24  长江商报

  作者:肖畅 

  目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对三鹿奶粉事件的有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河北省委常委、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被免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的请求得到批准。 

  三鹿奶粉事件影响深大,不仅整个奶制品行业遭遇重创,而且食品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的核心议题,政府监管职能因此得到民众的关注。如今,责任人得到处理,这是政府对民众的正面回应,也是推进官员问责决心的表现。 

  石家庄市委书记吴显国“上报不及时、处理不力”,这是其失职的表现。三鹿奶粉作为免检产品,且有1100道质检关口,终究被查出重大质量问题,可见我国的食品安全监督机制需要很大改进,这一点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局长李长江引咎辞职,也算对自己的权力有所交待。 

  另外,此次处理的人员中,既有市级党委一把手,也有国务院直属机构的一把手。我们因此相信,国家高层在三鹿事件责任人员的处理问题上,态度是坚决的。我们希望,继此之后,我国整个食品行业将有更为透明的、严格的质量监督机制,而官员为民众负责的举措,将更为认真、实际。 

  对于民众来说,“官员问责”一词并不陌生。从非典事件以来,问责被诸多媒体以“风暴”来形容。当然,“风暴”并不足以说明问责在法律、制度层面的进步。正如学者毛寿龙所言,既往的一些问责中,官员责任的分配多带有“不可预期性”,而且受到问责的一般是行政一把手,少有党委一把手。三鹿事件中的责任人员处理,让我们看到了问责制度的真切进步。 

  事实上,国家高层处理责任人之所以有如此坚决态度,与执政理念的转换密不可分。自中共十七大以来,依法执政已成为我国治国方略的重要一环。多大的权力,就有多大的责任;责任的追究,既需要清晰的责任分配,也需要法定程序的启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此届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上曾经说过,“2008年要选择部分省市和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加快实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和绩效管理制度。”可见,三鹿事件也好,之前的一些重大安全事故也好,第一责任人的严肃处理并非简单的事后追惩,这是国家推动官员问责走向法律、制度化轨道的直接体现,更是执政党依法执政、政府依法行政的理念体现。 

  没有理念的转变,官员问责难以避免单向度的问责,民众意志也很容易变成被想象的意志。只有在依法执政的理念下,问责中的官员责任才能通过民众意志兑现,并且官员责任的大小能通过权力的限度直接衡量,不再担心含混不清的问责。更有必要指出的是,国家高层有坚决的态度,这是值得欣慰的。法律、制度化的问责,在很多地方已经有了,例如重庆、深圳,但要诉诸于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国家高层的坚决态度是必不可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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