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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敏:开发商的签约原来是一种欺骗居民的手段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6日09:15   珠江晚报

  作者:陈敏

  近日,重庆75岁的宋婆婆被科强房产公司告上法庭。对方称宋婆婆是"钉子户",要更改赔偿标准。去年10月,宋婆婆14平方米的老房被拆,开发商签约承诺给她总面积为117平方米的两套新房。如今开发商毁约,称该赔偿不公平,希望变为"1赔2",即补偿28平方米。(见9月25日《重庆晚报》)

  既然当初开发商和宋婆婆签了合同,为什么现在又要毁约?房产公司的代理律师表示,当初签安置补偿协议其实是违心的,因为不签协议就拆不了房,为了赶工期,被迫答应了宋婆婆的不合理要求。

  开发商的"签约"原来是一种欺骗居民的手段!不惜以玩弄法律来"赶工期",为自己的利益开路——这不是把法律当儿戏了吗?难怪有网友总结说:开发商哄骗宋老太拆房允诺赔偿白纸黑字墨未干,赚钱后撒泼打滚恶狗反咬一口状告宋老太钉子户。不是吗?以拆房屋为目的,以欺骗为手段,先以利益诱惑老人,欺骗老人签约,再毁约。你分明能够感到,开发商把法律和居民当成了玩偶,想怎样玩就怎样玩。宋婆婆如果有足够的法律知识,她完全可以以违反商业合同为由,要求开发商赔偿违约金。

  至于开发商方面说的"被迫",我们不禁哑然失笑:难道这位75岁的老太以高官的亲戚自居,或者是叫来了几十个兄弟,扛着火箭筒,架着机关枪,强迫开发商签的合同?诚如宋婆婆所说——"(合同上所写),是开发商自愿给我的,我又没有强迫哪个?"怎么能猪八戒倒打一耙,说人家是"钉子户"?

  "你们现在认为房价低了没有赚到钱,就说我的补偿面积高了。那房价高得离谱的时候,我是不是也反悔说补偿低了呢﹖"宋婆婆问得有理!

  一个堂堂的地产开发商,以如此不光彩的手段来对付一位老太太,实在令人齿冷。有一则寓言说,一头大象和一只蚂蚁争吵起来,狮子法官走过来问什么事?大象就说:蚂蚁不肯让路,还威协我说,要踩死我!

  一向霸道的大象居然没能一脚踩死蚂蚁,你得承认,这头大象还是满仁慈的。事实上,在别的地方,开发商仗着自己财大气粗,何曾把老百姓放在眼里!他们会在半夜直接派人把你从被窝中拖出来,再直接用推土机把你的房子推平,然后,不承认是他们干的——这种事情还少吗?

  如今,宋婆婆能在法庭上保持一个公民的尊严,与开发商平起平坐,摆事实,讲道理,这已经是法律的荣光了。毕竟,法庭是个讲理的地方,老百姓也相信这世上有这样一个维护公平与正义的地方。而且,已经签订的合同,也必然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如果法律保护不了普天下的平民百姓,而只是沦为权贵和资本的婢女,那岂不是天下大乱了吗?怎么能够想象,一个可以随时撕毁合同的开发商,会信守基本的法律信条?很明显,他今天可以撕毁与宋婆婆的合同,明天就完全可以撕毁与王婆婆的协议。如果法律放任强势集团如此随心所欲,那么,当宋婆婆们也撒泼耍赖,非要求开发商重新恢复她原来小屋的全貌不可,否则就以死相搏,那又会是一个怎样的景况!当法律不被遵守、不被信仰的时候,一切公平公正和所谓和谐社会,最终都只能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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