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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天潘:岂能允许公务员停职带薪创业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8日08:27  东方早报

  作者:张天潘

  昆明日前通过《昆明市人事局支持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细则》,规定今后昆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不仅将保留编制、职级3年,保留工资待遇1年,带薪创业不成还可“打道回府”;此外,公务员自愿辞职创业的最高可获奖20万元。(9月27日《春城晚报》)。

  用财政的钱补贴公务员辞职创业,这种做法前所未闻,匪夷所思。首先,公务员下海创业,原本就可以利用在原来工作中积累下来的人际关系优势。如今离职后仍可享有有关待遇,无形中构成对其他创业者的不公。其二,公职人员的工资来自于国家财政拨款,国家财政的钱来自于各种税收,这其中当然也包含普通公民的纳税钱。在公务员脱离岗位后,不发挥相应作为时,还能获益于公民的纳税钱,这说得过去吗?其三,细则中还提到“离岗创业期满后,想回原单位工作的,经原单位考核后,根据情况安排工作”,这岂不是说,就算企业实在办不好,也不要紧,还可以继续回去做公务员。这样的规定合适吗?

  笔者猜想,昆明人事局的初衷,应该是缓解冗员,或者是要打破公务员的铁饭碗,但实际施行起来恐怕还是会强化公务员职位的诸多优越之处。如此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人为制造社会不公之嫌,恐非长久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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