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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华:南京补贴买房者无异于劫贫济富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9月29日08:14   珠江晚报

  作者:吴丽华

  南京市政府日前正式出台《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从今年10月1日起,凡购买9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含二手房?的,给予房款总额1%的补贴;凡购买90—144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给予房款总额0.5%的补贴。(见9月28日中新网)

  据了解,南京市出台《关于保持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意见》的背景是,今年以来商品房成交量明显下降,房地产市场开发投资、土地成交、新开工面积等主要先行指标均出现了明显下滑,其中新开工面积今年1至7月出现20%的负增长,土地出让成交下降5成以上。南京市房产局副局长郭宏定表示,对于当前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如不采取措施,则必然导致今后供求关系失衡,进而导致市场出现大起大落,影响房地产业长期稳定发展,进而直接影响国民经济的协调稳定发展。

  ——好家伙,如此严重的后果,政府要是再不出手救房市,俨然是失职渎职了。而似乎只有及时果断地出手,才是维护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才是执政为民。

  然而,广大网民对此却不领情,他们纷纷追问:房价狂涨的时候,怎么没有人来"稳定",现在下跌就要"稳定"?房价高的时候怎么没有看到补贴,房价跌了,补贴却来了?为什么在中央政府进行楼市宏观调控的时候,地方政府不积极,而房价上涨趋缓,地方政府就急着要救市?一句话——房价涨的时候为什么不救老百姓,而房价一跌,却马上开始救开发商,这是什么道理?更有人直截了当地说——地方政府终于从幕后走到了前台!事实再次证明,地方政府就是最大的房地产商,它不会看着现有的暴利消失,一定会打着救民的幌子跳出来!

  ——这样说,也许有些言重了。理论上讲,政府是人民的政府,理应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问题是,一个法制政府,在行使权力的时候,须走必要的程序。比如说救市,就涉及到"谁来救市?救谁的市?"的问题。换句话说,用于救市的资金来源和预算是如何安排的?经过纳税人同意了吗?如果这些问题不搞清楚,政府想把钱给谁就给谁,那么,所谓《意见》的合法性就值得怀疑。弄不好,人们会觉得,地方政府与开发商穿着一条裤子,且不光彩地成了开发商的推销员。

  事实上,如今的房市,并不是没人买的问题,而仍然是买不起的问题。房地产市场之所以不景气,正是此前房市不健康的累积效应,是房市泡沫开始破灭、房价趋于理性回归的表现。这个时候,政府要做的,应该是尽可能让房价降到一个合理的、大多数市民能够承受的范围,而不是用纳税人的钱去单方面补贴买房的人。因为,这样做,等于变相抬高房价,其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房价永远降不下来,买不起房的人永远买不起房!它实际上等于劫贫济富,只会让富者愈富,穷者愈穷。而这显然不是政府执政的初衷。相反,消除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建设一个和谐社会,才是政府应有的作为。

  另外,我们注意到,《意见》其中一条规定,开发商可缓交或分期缴纳开发涉及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等建规费,最迟可延期至办理销售许可证前。有关人士分析认为,仅这一项就好比给开发企业提供了数千万元的高额无息贷款。由此可见,《意见》的最大受益者是开发商,而不是购房者。

  众所周知,房地产开发中的土地出让收入,已成为地方政府的重要财政来源。同样,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政府也必然从中获得相应的费税收入。凡此种种,实际上已成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明乎此,一些地方政府为什么急于出手救市,便昭然若揭了。

  什么时候,我们的房地产政策能够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不那么密切;什么时候,一些地方政府能够把老百姓的居住问题当作与GDP同等重要的事情来抓,那么,我们的房市政策,或许才不那么受质疑,而房市的发展,也才会真正走向健康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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