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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帅:三倍日薪就买下了我的假期吗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1日07:23  中国网

  作者:吴帅

  记者昨日获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公布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并于即日起予以正式实施。《实施办法》对跳槽工作时间如何计算,年假补偿等具体操作问题予以规定。如单位不允许职工休年假将付3倍日薪。(据9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

  这又是民众休假权的一个制度性保障,作为劳动者,我当然会为出台这样的规定感到高兴。但是,笔者认为,《实施办法》中依然存在着一些疏漏,而这种疏漏将有可能影响到劳动者“带薪休假”的实现。

  该《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在我看来,这个内容的提法有待商榷。

  当前在现实生活中,为何节假日加班成风,让劳动者“带薪休假”的愿望成了空?其实诸如此类的疲软规定,在无形中就在起着一种破坏性作用。法规制定者显然高估了在当前劳动环境下,劳动者说不的权利!事实上,在当前,由于工会的疲软、劳动者与雇佣方话语权的不对等、企业违法正本低、就业市场不景气等这些制度背景的存在,在休假或加班话题上,劳动者还很难对雇佣者说不。很简单,当你的老板要求你节假日继续加班,这并不是一种非法侵害,他当然可以理直气壮的提出。问题是,你可以按照自己的喜恶来说不吗?我看很难。所以,而今出台这样内容的规定,只会让资本方更理直气壮的要求你加班,因为他们会产生这一种感觉啊,似乎有钱就可以买你的假期,让你乖乖的加班。

  出台这样内容的规定,意味着雇佣方肯支付3倍日薪,就可以让劳动者合法的放弃自己休假的权利。但是,站在大多数劳动者的角度,相对3倍日薪的微小诱惑,他们更显然更情愿选择带薪休假的方式。因为在我们这一个劳动透支、健康透支、竞争压力空前的社会,劳动者是多么希望有一段时间来好好歇一会,哪怕就是那短短的几天啊!

  如何落实“带薪休假”?使之成为一种真实的工作待遇,而非仅是一种停留在纸面上的福利。笔者建议,从我们的国情出发,应该在企业推行强制休假与休假补贴制度。明文规定,在企业工作的劳动者,每一年应该强制性的带薪休假够一定的天数,如此才能釜底抽薪的彻底落实“带薪休假”制度。而有了这种制度性保障,劳动者才能真正理直气壮的得以休假,因为“我”不想使“你”犯法,因为钱不是万能的,因为“你”的钱换不来“我”的健康与自由。而只有如此,雇佣者才会从思想根源上去除这种有钱就可以买你假期的观念,从而真正让民众得以更名正言顺的享受属于劳动者的休假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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