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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时评:干部年轻化更要警惕腐败年轻化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07日11:03  人民网

  作者:李德民

  前些年,在研究违纪违法人员的年龄段时,有人提出了一个“59岁现象”,意思是说有些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临退休前要捞一把,否则心理不平衡。“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到了59岁,眼看有权的日子屈指可数了,于是利令智昏,铤而走险,致使晚节不保。近些年情况有了变化,又出了个“31岁至45岁现象”。

  日前,广州市纪委举行了一次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广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苏志佳作了辅导报告。他指出,2003至2007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共1312件1514人,其中处级以上领导干部310件310人,局级干部6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1410人,其中判处徒刑的265人。还存在“一把手”违纪违法案比例上升,31岁至45岁成违法违纪多发年龄段等特点。

  苏志佳还特别指出,31岁至45岁成为违纪违法案件多发年龄段。年轻干部成为一些不法分子进行集权牟利的重要对象,去年查处的违纪违法人员222人,其中31岁至45岁占了48.2%。他说,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开始注重对年轻干部进行长期感情投资,据有关部门对行贿人员的调查显示,43.8%的行贿人会对目前虽未掌握大权,但是有比较好发展前景并可能对今后工作有帮助的年轻干部进行“投资”。

  这位纪委书记的讲话犹如敲了一记警钟。在广州违纪违法的222人中,31岁至45岁的竟然占了48.2%。这是个可怕的百分比,是个新情况,腐败分子日渐明显地呈现出“年轻化”的趋势,这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了。我们有必要先看看腐败分子“年轻化”的特点,以便对症下药,及时、有效地遏制 这个年轻化的势头。在笔者看来,这种年轻化的趋势至少有外因、内因两个特点是明显的。

  一是外因。有些有“眼光”、很贪婪的人“放长线钓大鱼”,在年轻干部身上打主意,实施先期感情投资。广州的案例表明,有43.8%的行贿人会对目前虽未掌握大权,但前景看好并今后可为我用的年轻干部“投资”。他们投入的是金钱,培养的是感情,等待的是利益。这有点像春秋战国时代的“养士”,有点像市场上的“买期货”,也有点像赌场上的“押宝”。这种先期感情投资很厉害,也很危险,它容易使黑金和政治挂起钩来,使奸商、黑恶势力和权力沆瀣一气,使一些为富不仁的“富大款”、“黑大哥”在党政领导机关和“强力部门”有了代理人,犹如猫鼠共舞,恰似狼狈为奸,一旦成了气候,再收拾他们就费劲了。

  二是内因。我们知道,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有些年轻干部心术不正,行为不端,有私心,有野心,主动找上门去,交“江湖朋友”,寻“经济基础”,谋划“远大前程”,争取“更大进步”。有些年轻干部之所以被人家像“士”一样养起来,像“期货”一样被买下来,像“赌注”一样押上去,往往并非被动的,而是主动的,或半推半就的,是本人自觉地接受了被“养”、被“买”、被“押”的命运。倘若自己心底无私,洁身自好,作为一个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干部,谁又“养”得了你?“买”得了你?“押”得了你?“苍蝇不叮无缝的鸡蛋”,这是常识。说来说去,又说到选人、用人问题,说到干部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问题。

  按说搞腐败,本是不分年龄段的,有的白发苍苍还腐败,有的初出茅庐也腐败,但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存在着“59岁现象”和“31岁至45岁现象”,而且,年轻的显然比年老的腐败起来更有“后劲”,更厉害,这是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高度重视的一种新情况。要看到,关键还是在于权力,权力不能失去监督,在于当干部特别是当领导大有“好处”,也在于有人忘记了为谁掌权,为谁用权。还要看到,实行干部年轻化是对的,但干部腐败年轻化是危险的,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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