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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多拉:农民兄弟也该有自己的娘家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0日08:22   珠江晚报

  作者:潘多拉

  中国工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于10月17日至21日在北京召开。在参加会议的1800名代表中,有47名农民工代表,这是改革开放以来全国工代会选举中第一次选出农民工代表,令人欣慰。

  欣慰之余,笔者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假如有一天,这些农民工代表不再在城里务工,而是选择回乡务农,他们还能保留工代会代表的身份并行使相应的权利吗?

  在一些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输出地,很多村镇都建立了工会组织,农民工在村里就可以加入工会,到哪个地方去务工,就可以把关系放到哪个地方的工会组织,通过工会帮助自己维护合法权益。这就是说,在同一个村子,一部分农民因为正在或即将外出务工而成为农民工,为自己增加了一个工人身份,他们就具有了加入工会的资格,获得了通过组织化渠道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而另一些农民因为留在村里务农,就不具有加入工会的资格,不能获得组织化维权的机会。

  上述情形,对那些不是农民工的农民而言,是一种典型的不平等待遇。

  无论如何,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相较之下,由于缺少一个像工会这样的群众组织作为"娘家"、"后盾",广大农民维护权益的组织化程度一直较低,这使得他们在权益遭到侵害时,往往处于孤立无助的境地,有时甚至被人蒙蔽、利用,成为骗子和别有用心之徒兴风作浪的工具。当下之计,为避免农民因组织化程度低而陷入维权困境或走上维权"邪路",有两个方案可供选择——

  其一,既然工会已经成为一个较成熟的全国性群众组织,并且在吸收农民工入会的过程中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下一步,工会也可以考虑吸收农民入会,把帮助农民维权纳入自己的工作范畴。当然,这需要解决一些具体的问题,比如对《工会法》做出相应修改,赋予农民加入工会的资格。

  其二,农村虽然有村民委员会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但它们对于农民而言,都不具有工会组织对于工人(包括农民工)那样的意义,如果上述第一个办法不合适,农民不能加入工会,也应当在农村创建一个类似工会的群众组织,让农民像工人(包括农民工)那样获得组织化维权的渠道。

  假如全国工代会的农民工代表回乡务农后失去了代表和工会会员身份,由于涉及人数不多,算不上一个很大的问题,但农村长期缺乏一个像工会那样的群众组织,使得广大农民迟迟找不到"娘家"、"后盾",却是一个关系到建设和谐村镇、和谐农村的大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作者系资深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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