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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保平:让农民从土地上看到权利的希望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07:30   长城在线 (来源:燕赵都市报)

  作者:廖保平

  作为一个从农村出来,父母尚在农村的人,我对十七届三中“土地新政”很关切。

  关于重庆的“国家统筹城乡发展综合试验区”模式,虽然资料说了一大通,我概括起来就是那么一句话:土地流转“暗渡陈仓”地实现了农地的私有化,并且进行了一次有组织的买卖。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在国家农村土地政策没有松动的情况下,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不能够自由买卖,更不能够私有化。为了解决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局面和农民对土地利益的渴望,重庆的做法打了个擦边球,目前看起来也算“皆大欢喜”。

  更重要的是,土地的流转带来的是人的流转。试想,土地不能流转,农民与土地被动地捆绑在一起,会是什么样?拿我自己的家庭来说,我父母不能跟我一起进城生活,原因多多,但有一条,那就是,一旦他们进了城,家里的田地,以及田地上的附着物就无人看管,会被人偷盗,但土地归集体所有,卖不能卖,人走了,田地会被集体收回去,产权没有了,谁会甘心?走也不是,不走也不是,就将人与田地捆绑在一起,变成土地的奴隶。

  另外,原先像我父母一样的村民风雨无阻地种下的集体林场并没有分给村民,属“公家所有”,每年都砍伐一点来卖,也不见几个钱,后来才发现村干部把林场当成了自己的“摇钱树”,借此吃香喝辣,村民为此还打了一场官司。

  或许,我父母的情形不足为训,但无数的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的存在,也与这种土地所有制密切相关。这些妇女儿童不敢、不能跟着丈夫父亲进城,很大一个原因,是农村有他们赖以生存的田地等资源,他们不能一走了之,要守着这些财产,不守着就可能被收回,变成无根的浮萍。另一面,由于户籍等一系列的门槛,他们也不能顺利变成“城里人”,制度的割裂导致人的割裂,留守的底色就是———走不能走,留又留得十分可怜。

  不过,与30年前小岗村的“土地革命”不同的是,大包干是农民自发自觉的,现在的“土地革命”是政府主导的,农民多是被动;大包干失败了,农民还能靠土地吃饭,“土地新政”失败了,农民可能会两手空空,连立身之地都没有。

  农民不是不可以失地,他们卖掉土地当然也就失地了。问题是,在一种暗渡陈仓的私有化中,他们失地以后怎么办?我以为,如果他们的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比如不能自由进城(迁徙权),不能获得可靠的医疗养老(健康权),没有适当的工作可以做(劳动权)等等,“土地新政”就会变成政府为了解决自己困难而搞的一个东西,也会像当年国企改革一样,工人下岗,农民“下地”。在不平等的力量博弈中,谁吃肉,谁喝汤,谁又将一无所获?谁敢保证作为弱者的农民不成为新的被掠夺者?

  农民的权利从哪里来?从政治里来,从制度安排里来,如果农民在政治里没有话语权,在制度安排上没有语话权,“土地新政”之后,他们稍为得到的那点看似不错的利益,也会在此后被人用种种办法掳去。所以我觉得,改与不改是不必争议的,定肯要改,但是改之前,先让农民把话讲出来,问问他们愿意怎么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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