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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央:以法治谋求食品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1日07:45  新京报

  作者:尚央

  这次三鹿奶粉害人事件伤害了社会的诚信基础,需要认真吸取教训。几年前,我到一个地方做农村调查,看见一家人在挑拣花生米,地上堆放了不少霉变的花生,不像是要扔掉的样子。问了农民以后吓了一跳。他说,他要把这霉变的花生卖给榨油企业,好花生用来自己榨油吃。这个人还说,他从来不买市场的食用油。他说这些话的时候,是很坦然自在的。

  如果我们的农民在食品原料上使坏,绝不会有任何信誉损失的风险;如果我们的食品加工厂生产不合格的产品总可以通过质量检验关,出了事情妄想通过隐瞒或行贿来摆平;如果我们的一些质检官员玩忽职守,却能官照当,钱照挣,那食品安全事件仍然难以根除。

  在食品、药品的市场监管上,民众离不开政府。消费者和病人不会自己去建造实验室来检验食品和药品。进一步说,民众需要相关部门不仅仅是建立机构,更要时刻高举法律利器,以法治精神来监管市场。在个别地方,地方政府在忙于“谋发展”、“搞建设”,忙于培育财政实力,一些企业只要能交税,似乎犯了国法也可以得到保护。食品安全事件给我们一个警示,那就是我们的各级政府除了谋发展,还要全力谋法治,只有这样才能搞好建设,实现发展。

  上世纪后半叶,经济学家懂得了一个新的道理。在生产的技术条件和消费者需求一定的情况下,交易成本会决定产品或服务的交易规模。交易成本大,交易规模就小;当交易成本足够大时,交易就不再发生。市场秩序的维护和产品质量的评价,是交易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政府依法治市,承担起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监测任务,交易成本就可能下降,交易规模也就会扩大。GDP的增长不过是交易规模扩大而已。所以,搞建设、谋发展,必须通过法治来保障;只要政府全力谋法治,经济秩序好了,竞争环境公平了,企业就更容易发展,政府的最终目标也就达到了。

  有了好的实施法律的组织架构,法律才会有作用。就市场监管这件事情来说,应该在三个方面做出组织功能和架构的调整。

  第一,那些与行业管理有关系的政府部门,必须把行业产品质量监管放在重要地位。国家有专门的质量监管机构,各行业管理部门也可以搞,只要执法权不重复设置,就不会有麻烦。在一些发达国家,农业部下辖的各职能部门中,质量监管部门花的钱超过了其他任何部门。

  将来,我们的政府部门不仅不要再制造“免检”帽子,也不要再制造“名牌”、“信得过”、“文明企业”这类帽子。政府官员不要给企业开张剪彩,不要送匾牌,不要题字。企业各类评优、定级,政府不要搞,让民间去搞。谁搞谁承担责任。

  第二,政府的质量检测机构要相对独立于行政层级系统。中央可以搞一个监测网,各级省政府也可以各搞一个。网点的设置像中国人民银行办事机构那样分布,不必让省以下的各级政府都设立质量监测机构。质量监测机构独立于服务范围的地方政府,实行垂直领导,责任更大,受干预更少,有利于市场健康发育。

  要扩大政府质量监测机构的执法权限,允许它们对蓄意制造伪劣产品或蓄意隐瞒产品缺陷的企业和个人实行重罚,有争议的处罚可以由法院裁决。

  第三,要大力发展民间质量监测机构,并壮大相关的行业协会。政府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对这些民间监测机构实行监管。民间监测机构可以自己发布质量监测报告,也可以接受企业的委托。企业的质量监测也可以外包,实现质量监测的社会化、专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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