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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巧俊:以性自由罩黑店 如此警察很山寨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3日09:56  江南都市报

  本报特约评论员洪巧俊

  题由:9日,陕西横山县杨宝锐夫妇到一家涉嫌有色情服务的美容美发店寻找自己15岁的女儿,却遭到殴打。更令人吃惊的是,出警的横山县巡警竟当众脚踢当事人。杨宝锐说,他向警察讲了要找女儿的情况,有警察说,现在这个社会,性开放性自由了,他女儿干什么也不该他管。(据华商网12日报道)

  性开放性自由了,美容美发店涉嫌有色情服务,警察就不该管了?我怎么也想不通,美容美发店组织卖淫嫖娼就是违法行为,有人违法了,作为执法人员的警察该不该管呢?更让人想不通的是,一般人殴打寻找女儿的杨宝锐,群众举报后,横山县巡警大队巡警赶到了,不去找那群殴打人的凶手,而是脚踢杨宝锐,这不是助纣为虐,又是什么?

  横山县的警察的确很“横”,横得让人感到愤怒。作为警察,理应极力营救被黑店藏起来的少女,何况女孩只有15岁,岂能以性自由来罩黑店?记得上个月媒体报道深圳舞王以“乱”出名,更是当地黄、赌、毒泛滥的“金三角”地带时,有网友说:很黑很后台。不过看了横山县警察的言谈举止、所作所为,还可以加上一句:很山寨。

  深圳舞王这样一个以泛滥黄、赌、毒,以常斗殴打群架而闻名的娱乐场所,还能有生存的土壤,是因为警察入了股,警察股东善于打通环节,“善于摆平事情”。那么,这个美容美发店有没有警察股东?是不是被“摆平”?如果不是,怎么警察还会打寻找女儿的杨宝锐,还为黑店撑腰?本是逮“鼠”的“猫”,一旦与“鼠”结成了利益共同体,“猫”已不是“猫”了,我们还能指望它做什么?

  警察不营救被迫卖淫少女,是否涉嫌渎职?如果有股东被“摆平”,是否涉嫌犯罪?行政问责承担着道义和行政责任,如果不严肃追查这次“警察不管事件”,警察不营救被迫卖淫少女的事就还会继续发生。

  其实,警察不营救被迫卖淫少女不止一例,重庆晨报报道:“被迫卖淫少女莎莎以为盼来了救星,两名警察走过来向她询问情况。她将自己被绑架的经过告诉了他们。这时按摩城老板走过来,告诉两个警察,他并不知道莎莎是被绑架来的,表示将会送她回广安。两警察只淡淡地说了句‘行了,我们还有其他事情’,就走了。莎莎没有想到,警察前脚刚走,几个打手就冲了出来,用刀在她身上划口、撒盐……”

  我们对警察曾经拥有的美好形象恋恋不舍,有网友说:“过去我们都称呼警察叔叔,但现在警察几乎成了‘狼外婆’的形象。”其实像横山那几位警察的所作所为,就是一种“狼外婆”的形象,这些警察同时又在损害警察队伍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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