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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丹:如天罗地网般的收费站何时撤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5日11:48  南方日报

  作者:洪丹

  网络上出现了一张题为《山西某部收费站组成天罗地网》的帖子,只有一张图片,标注着山西省几个市县的收费站,恰如天罗地网。网友对这张图态度不一,有的不大相信收费站会有这么多,认为图片有可能存在造假;而有的则确信不疑。一位网友自称就是图中那个地方的人,甚至认为其统计尚不完全。

  密密麻麻,互相重叠,称这些收费站为“天罗地网”毫不过分。我没去过图片中的收费站,对其真伪没有发言权,但是这种收费站遍地开花的现象,估计每个曾经使用过交通工具的人都不会有丝毫的陌生感。最近在省内出行,我就曾遇到一个百思不得其解的收费问题。一座桥横跨两个市县,在桥头收了一次费,倒是意料中事,集资建的桥,总得收费;不料,在下桥处竟然又一次收费。于是,我们不得不为过一座桥而两次付费。这样的情景,在现实中人们早已见怪不怪。

  交通部早有规定,公路40公里内不得重复设收费站。这样的低要求,有不少地方也不能达到。广东省交通厅早前透露:2007年,广东的政府还贷公路收费站债务为696亿元,而当年通行费中可用于还贷的仅有33亿元,连还利息都有困难;省财政厅负责人则直言,广东公路已进入“建设—无止境收费—永远还不清债务”的怪圈。国家审计署对于收费公路建设运营管理情况的审计调查报告几乎年年都有,无论是点名批评的,还是不点名批评的,问题依旧是问题。

  在措施之下,我们也看到了一些收费站被撤销,但比起那些依然继续存在的收费站,被撤的始终凤毛麟角。今年初的审计报告指出,16个省(市)在100条(段)公路上违规设置收费站158个,至2005年底违规收取通行费149亿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费期限和目前收费水平测算,这些收费站点还将收费195亿多元。转让、收费,一系列过程的暗箱操作,直接导致了收费公路大量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谋利的工具。一些公路违规收费,公路转让经营权不规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流失,也借此突破政府还完贷款收费即中止的底线,使收费公路延续不断地成为向社会吸取的“提款机”。

  为了规范公路转让经营权,减少问题公路的存在,国家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出台《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办法》,该办法已从10月1日起正式执行。姗姗来迟的转让办法,标志着冻结了两年之久的收费公路权益转让将重新开启,也凸显了对于收费公路经营权转让的慎重。但如同“40公里内不得重复设站”的要求一样,一切最终取决于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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