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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学进
看10月14日《郑州晚报》题为《农民工女儿被清理出课堂室外听课20多天》的新闻,我首先被其中的照片吸引住了:一位6岁的小女孩郭晓晓(化名)背着书包,双手抓住窗户上的钢筋,向教室里不停地张望着。据悉,该女孩的父亲郭占超在送了登封市滨河路小学赵校长500元礼后,于9月10日被安排到一三班上课,不久,学校就以她是进城务工农民的子女,不是片区的学生为由,不让其进教室了。就这样,郭晓晓就成了趴在窗户下听课的"旁听生"。
感谢记者,拍摄了这张弥足珍贵的黑白照。我相信,总有一天,这张照片会被收入中国民工子弟教育的发展史。当此全社会都在关心民工子弟受教育情况,各级政府不断出台文件,要求保障民工子弟的受教育权的大环境下,登封市滨河路小学竟然出现了如此不和谐的一幕,这怎能不令人痛心疾首!
没有比这一幕更具象征意义了,小女孩强烈的求学愿望与校方的冷酷无情所构成的极大反差,形象地诠释了当下民工子女求学难的现实处境。郭晓晓手抓窗户上的钢筋听课的景象仿佛是一种隐喻:民工子弟要真正融入城市教育不知要穿越多少钢筋水泥筑就的人为障碍才有可能。无论政府怎样号召,不能歧视民工子弟,不能剥夺民工子弟的受教育权,但现实仍然是那么残酷:凡是交不起足额的借读费或者是择校费,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仍然要被拒于城市公办学校之外。
2006年3月6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中小学校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与城市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确保农民工子弟和城市学生享受平等教育。2006年3月2日,出席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的河南省委书记徐光春,在北京市大兴区京豫陈学校看望在这里学习的河南农民工子弟时特别强调,农民工应该和城市居民一样享受基本保障,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解决好农民工子女的教育问题。他动情地说:“我们要像对待自己的孩子一样来对待农民工的子弟,要像对待城市的孩子一样来对待我们农民工的子弟。一定要千方百计给他们创造条件,使他们有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2006年3月21日《郑州晚报》)意见也有了,省委书记也发话了,但仍然抵不过当地教育部门的一纸内部规定。
根据上述规定,今后,河南各级政府必须把进城务工农民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当地教育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教育公用经费按照实际在校人数拨付。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的公办学校,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不允许歧视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城镇公办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试问,登封市有否将上述规定传达给所属学校,并责令他们贯彻执行?再问,登封市教育局有没有对照省厅的规定,清除本局此前出台的不合理规定?
看来这些都是经不起追问的。郭晓晓的遭遇表明,好政策更需要完善的机制来保障实施,否则就会成为一纸空文。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省厅的政策再好,如果不能用机制来保证政令畅通,就极容易遭遇下面的“土政策”和部门规定的抵制,即使勉强执行了,也会打折扣甚至走样。事情既然已经曝光,建议各地全面清查一下相关规定,看看有哪些与国家相关政策不一致甚至相违背的,然后及时取缔,如此才能为政府保障农民工子弟读书的善政扫清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