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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伯静:微软的维权黑招是滥用私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11:05  大众网-齐鲁晚报

  作者:姜伯静

  如果我们打了小偷,那就属于滥用私刑了,这显然是违法行为。然而,微软对盗版使用者的惩罚措施,怎么看怎么像"滥用私刑"。

  10月16日《齐鲁晚报》报道,微软中国正式宣布,将从10月20日起同时推出两个重要更新,使用Windows XP专业版盗版系统与Office2003、Office 2007盗版软件的用户将分别遭遇电脑“黑屏”与“提醒标记”等警告。届时,如果WindowsXP用户没有通过正版验证,电脑将被强行每隔60分钟“黑屏”一次,而Of-fice的菜单栏将被添加“不是正版”的标记。

  公平地讲,我很支持微软打击盗版,也很理解他们被盗版所困的心情。但是,作为一个现代社会的公民,我又很怀疑微软的心态以及微软这些反盗版措施的合法性。笔者认为,微软的维权方式带有明显的暴力性质,微软的这种暴力维权很明显是对中国司法的蔑视。

  这是因为,首先,微软正版验证是一种通过“窃取”他人隐私信息来完成的验证方式。试问,作为生产厂商而并非执法部门的微软,有权这样做吗?

  举个例子,怀疑一个人犯了罪,我们不能把窃听器放在这个人的口袋里进行监听,只有警方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才有这个权力,而警察如果在没有得到法律许可的情况下这样做也算侵权。那么,微软公司对任何一个使用了微软系统的用户的信息进行提取,这与把窃听器随意放入嫌疑人的口袋中有何区别呢?即便微软的使用条款中有用户允许微软搜集信息的内容,那也属于不折不扣的霸王条款。请问微软:你这种验证是否涉嫌违法呢?警察搜查私人住宅还需要搜查令呢,微软凭什么这样做呢?

  其次,打击盗版应该由中国的版权部门和执法部门来完成,微软无权这样做,微软的强制惩罚有越俎代庖之嫌。

  再举个例子吧,有人偷了我们的东西,我们可以举报他,也可以把他送到公安部门,但我们不可以代替司法部门对他进行惩罚。如果我们打了小偷,那就属于滥用私刑了,这显然是违法行为。然而,微软对盗版使用者的惩罚措施,怎么看怎么像“滥用私刑”。请问微软:你把中国的公安部门和司法部门放在了何处?

  以前,我仅仅认为微软的垄断行为让人痛恨,可今天我发现财大气粗的微软完全把中国法律视若无物,其作派是对一个国家司法的蔑视。中国有不少精通法律的正义人士,如果微软的“黑屏计划”真的成功,估计微软在中国成为被告的日子也就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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