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郁慕湛:老年卡的权利是不能交易的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7日13:41   上海商报

  作者:郁慕湛

  最近有报道说,上海竟然出现了买卖老年卡这样的事情!

  发放老年卡本来是上海给70岁以上老人的一种福利,是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特殊关心,现在竟然沦落到了只值一二百元的一场交易。

  报道说,购买老年卡的多半是快递员和销售人员等乘车较多、交通开支较多的人员,而出售老年卡者大半是腿脚不太灵便很少出门的老人。购买者花上一二百元,起码可以免费乘车一年,很划算。可是,这些人想过没有,当公交车刷卡器叫着“老人卡”时,众目睽睽之下,持卡人却是个青年人,持卡者难道不害羞吗?何况车上还有司售人员,会制止这种冒用行为。

  公民在社会中的有些权利—如经济权利—是可以交易的,但还有一些权利—最典型的如政治权利、法律权利—是不能拿到市场上去交易的。

  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只要有利可图,社会上总会有人去做,哪怕违法乱纪在所不惜。对于购买老年卡的行为,当然应该制止,应该打击,但这么做的成本可能不小,且根据法律也不能有过重的处罚。因而几乎可以肯定地说,行政资源的使用效率会非常低。

  发生老年卡交易这种事,更值得注意的是老人这一方。一些出行很少的老年人或有这样的想法:自己的老年卡属自己所有,自己不用,卖了它有何不可?难道自己没有权利处分自己合法所得的权利?有些冒用自己祖父母老人卡的小辈有可能这样的想法:祖父母的老年卡放在家里不用,闲着也是闲着,我为什么不能拿来用用?祖父母的钱都乐意给我用,何况老年卡?

  老年卡是社会对老人的敬意,这个敬意不是简单的奉送一份年货那样的福利,否则完全可以以交通费的名义,每月给每位老人发放一二百元。老年卡的用途是为了让七十岁以上老人免费乘车,这种敬意有点类似于公共汽车上的老人专座,难道老人可以自己不坐而把坐它的权利转卖出去?

  有人拿老人卡交易比作计划经济时代的票据交易。从法律和道德的角度出发,两者都是不能交易的。但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计划经济时代的票据本身就含有一定价值的经济补贴,而老人卡则不同,其不含有等量的经济价值。它是社会对于特殊人群的一种照顾和关爱,还起到倡导社会良好美德的效用。

  对于老年卡的交易,最好还是老年人自觉地不去做交易,不要辜负社会的好意。当然,这也算不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不值得大张旗鼓地去追究。一定要动真格,还是能够查到责任人的,因为老年卡上有姓名。还有更能杜绝老年卡交易的办法,就是恢复过去的办法,将社保卡兼容老年卡的功能。不过,这就违反了当初发放老人卡的初衷——方便老人的目的。

  老年卡是老人的一项特殊权利,这项权利是不能交易和不能让渡的。说到底,买卖老年卡在性质上与买卖政治选举权利是差不多的事情,只是程度没有那么严重而已。 (作者系本报首席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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