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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卡:性少数人群不等于变态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0月19日07:55  新京报

  作者:老卡

  前几天,各有一名易装恋者、变性者、女同性恋者和男同性恋者,走进北京林业大学人文学院心理学系的课堂,“现身说法”讲述自己的经历和感受。课程主持者方刚博士说,新开设这样的课程,是为了传达出性少数人群自身正面的声音,去除污名化,“他们被法律、伦理道德污名化了”。(10月13日《新京报》)

  不过事后有人说,这个课程又正好利用了人们当他们是怪人的心理。或者说,开课的老师一方面声称要把性少数人群当正常人,但另一方面又利用人们的好奇心炒作自己。

  这让我想起来,在美国的一次聚会上,一位声音沙哑的女性在人群中穿梭。一个朋友对我介绍她说:“她(she)是我的大学同学,那时他(he)也很活跃。”他在用这两个词时都忍不住怪怪地笑,原来这是一位变性丽人。我发现很多人私下议论她,但面对公众时又都装着毫不在意。

  由此可见,人们对性少数人群都有好奇心,但在怎样处理自己的好奇心上,却在各种观念下表现得大不相同。在西方历史上,性少数人群也曾被公开鄙视、谴责和驱赶。但现在受过教育的人,一般都会尽量克制自己的好奇心,让他们感受到和普通人一样的社会氛围。

  “炒作”是一个最无聊的负面词。只要社会把性少数人群视为怪人,那么每一个介绍他们、为他们说话的人,都脱不了自我炒作的干系。应该看到,有人能利用这个话题“炒作”,正是因为人们心里对性少数人群存在偏见。

  李银河通过祥林嫂一般的解释,终于让人们明白了,她为性少数人群的权利辩解,并不等于提倡那些行为,也跟她自己的性喜好无关。她甚至说自己为下流社会辩解时,也常常要忍住恶心的感觉。不过从另一方面可以理解为,即便你对他们的性行为方式感到恶心,也应尊重他们的权利。这个很简单的道理,是经过无数的斗争才得来的。

  上世纪60年代,作为民权运动的一部分,同性恋权利运动在西方社会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直到今天,同性恋也并没有取得和异性恋完全同等的权利,但这个运动极大改变了社会文化,让人们意识到性行为的多元化。少数不等于病态,更不是妖怪。他们也是正常的人,也要有正当的权利。这种认识逐渐全球化,中文里的“易装癖”、“同性恋病”等词语中后面那个“癖”或“病”字也慢慢消失了。

  到了90年代,出现了更激进的“酷儿理论”。它不仅反对传统的男女观念,也不承认“性少数人群”这个概念。它认为性是流动的,变态就是常态。每一个人本身就是多元的存在,他可以是同性恋,也可以是异性恋,甚至可以是男人,也可以是女人。这一切都是社会建构的,在不同的文化观念和社会环境中,人可以呈现出不同的性形态。这样,谁也不是多数派,正如谁也不是少数派;谁也不是主流,正如谁也不是边缘。人们要做的事情,就是警惕一切强加给自己的社会桎梏。

  在“性少数人群”还尚需正名的中国,“酷儿理论”恐怕少有人能接受。但我们应有一个基本的态度,那就是对待任何东西,都要保持开放的心态,先努力理解它是什么,为什么这样,然后再评判。评判的结果,当然有可能完全不认同,但也不能因此就暴跳如雷。

  □老卡(广州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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